| 名称 | 关于不予批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15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函 | ||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索引号 | 000218077/2017-00190 |
| 主题分类 | 政策 | 文号 | 冀环评函〔2017〕 853号 |
| 发布日期 | 2017-08-25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关于不予批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15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
所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15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根据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该项目报告书存在以下问题:
1、需进一步核实该项目与《国家能源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5年国内自营开发油气田区块产能建设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备案的复函》(国能备油气[2015]3号)中“附件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5年国内自营开发油田区块产能建设项目表”有关内容。
2、环评报告所提出的现有工程存在的问题不全面,解决现有工程存在环保问题的整改措施不清楚、不详细及缺少针对性,无整改时限。对依托现有联合站周围环境敏感点的情况介绍不全面。环评报告缺少扩建工程依托联合站油气平衡分析及管线工程选线可行性分析。“三同时”验收一览表不全面,附图不完善。
3、需进一步补充该项目依托现有联合站区域地下水环境现状分析及深层水硫酸盐超标及大气现状监测中总悬浮颗粒物、颗粒物(PM10)、颗粒物(PM2.5)日均浓度超标有关情况。缺少地表水现状监测中洨河水质中化学需氧量、总磷指标超标原因分析。
鉴于上述问题,经研究,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内容,不支持环境保护可行的结论。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可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行使申诉权利。待核实补充有关材料、内容后,依法按有关程序另行报批。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8月25日
抄送: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石家庄、邢台、衡水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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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予批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15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函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8-01-20
关于不予批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15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函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
所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15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根据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该项目报告书存在以下问题:
1、需进一步核实该项目与《国家能源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5年国内自营开发油气田区块产能建设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备案的复函》(国能备油气[2015]3号)中“附件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5年国内自营开发油田区块产能建设项目表”有关内容。
2、环评报告所提出的现有工程存在的问题不全面,解决现有工程存在环保问题的整改措施不清楚、不详细及缺少针对性,无整改时限。对依托现有联合站周围环境敏感点的情况介绍不全面。环评报告缺少扩建工程依托联合站油气平衡分析及管线工程选线可行性分析。“三同时”验收一览表不全面,附图不完善。
3、需进一步补充该项目依托现有联合站区域地下水环境现状分析及深层水硫酸盐超标及大气现状监测中总悬浮颗粒物、颗粒物(PM10)、颗粒物(PM2.5)日均浓度超标有关情况。缺少地表水现状监测中洨河水质中化学需氧量、总磷指标超标原因分析。
鉴于上述问题,经研究,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内容,不支持环境保护可行的结论。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可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行使申诉权利。待核实补充有关材料、内容后,依法按有关程序另行报批。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8月25日
抄送: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石家庄、邢台、衡水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