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政策
名称 关于迁安市马兰庄镇鑫力铁矿铁矿石开采项目(露天开采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17-00183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评函〔2017〕 636号
发布日期 2017-07-06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迁安市马兰庄镇鑫力铁矿铁矿石开采项目(露天开采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8-01-20 17:21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迁安市马兰庄镇鑫力铁矿铁矿石开采项目(露天开采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迁安市马兰庄镇鑫力铁矿:

所报《关于迁安市马兰庄镇鑫力铁矿铁矿石开采项目(露天开采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冀迁安市马兰庄镇鑫力铁矿铁矿石开采项目位于位于迁安市马兰庄镇后裴庄西北侧该项目总的服务年限为24.9年,露天开采设计规模为20万吨/年,开采服务年限10年,后14.9年为地下开采。2014年11月,我厅以冀环评[2014]357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2015年4月该项目开工建设,2017年1月该项目建成。

    二、该项目产生的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采取相应的治理及处置措施,工程未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该项目进行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竣工环保验收专家意见和唐山德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迁安市马兰庄镇鑫力铁矿铁矿石开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采场废气主要为凿岩机产生粉尘,凿岩机采用自带除尘装置的潜孔钻机进行钻孔作业;采用水袋封堵炮孔和配备高压喷雾水炮对爆破后场地进行喷雾抑尘;废石场在卸料、堆存过程采用洒水车后自备的高压喷雾水炮进行喷雾抑尘;采场运输道路石砟硬化,出采场后外运道路水泥硬化,运输车辆采用苫布进行苫盖,配置洒水车抑尘。工业场地无组织粉尘颗粒物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项目建有三级串联沉淀池,矿坑废水部分用于运输道路抑尘、爆破打眼和绿化使用,剩余经沉淀池沉淀后,水质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2限值要求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水质标准要求,外排滦河。职工盥洗废水直接泼洒地面,不外排;场地设防渗旱厕。设有上游宫店子村及下游后裴庄西沟、后裴庄村和前裴庄村民用水井作为地下水水质监测井。

(三)项目选用低产噪设备、采场隔声、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值,矿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产生的废石运至废石场堆存,沉淀池产生的污泥运至废石场堆存,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五)项目委托唐山立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露天采场西侧设置挡水埂,对矿区外雨水进行截流,防止雨季采坑外的大气降雨汇流入露天采坑;工业场地周围栽植树木及播撒草籽;废石场平台边缘修建挡水埂,废石场西北侧修建截洪沟,坡脚修建拦渣坝,对已经形成固定台阶的边坡进行了生态恢复,栽植紫穗槐;项目运输道路两侧栽植松树、小杨树,道路外侧设置排水沟。

(六)露天开采期采场卫生防护距离50米范围内,废石场卫生防护距离100米范围内均没有环境敏感点。

(七)建设单位已委托编制了《迁安市马兰庄镇鑫力铁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唐山市环保局进行备案(备案号为130283-2016-091-L)

(八)相关环保措施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

四、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和采取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工程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及周边敏感点的跟踪监测,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实施工作,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杜绝突发性环境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自行监测要求。

六、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管由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迁安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七、你单位应在20日内将验收意见及验收调查报告送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迁安市环境保护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7月6日

 

抄送: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迁安市环境保护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策

 

关于迁安市马兰庄镇鑫力铁矿铁矿石开采项目(露天开采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迁安市马兰庄镇鑫力铁矿:

所报《关于迁安市马兰庄镇鑫力铁矿铁矿石开采项目(露天开采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冀迁安市马兰庄镇鑫力铁矿铁矿石开采项目位于位于迁安市马兰庄镇后裴庄西北侧该项目总的服务年限为24.9年,露天开采设计规模为20万吨/年,开采服务年限10年,后14.9年为地下开采。2014年11月,我厅以冀环评[2014]357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2015年4月该项目开工建设,2017年1月该项目建成。

    二、该项目产生的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采取相应的治理及处置措施,工程未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该项目进行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竣工环保验收专家意见和唐山德禹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迁安市马兰庄镇鑫力铁矿铁矿石开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采场废气主要为凿岩机产生粉尘,凿岩机采用自带除尘装置的潜孔钻机进行钻孔作业;采用水袋封堵炮孔和配备高压喷雾水炮对爆破后场地进行喷雾抑尘;废石场在卸料、堆存过程采用洒水车后自备的高压喷雾水炮进行喷雾抑尘;采场运输道路石砟硬化,出采场后外运道路水泥硬化,运输车辆采用苫布进行苫盖,配置洒水车抑尘。工业场地无组织粉尘颗粒物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项目建有三级串联沉淀池,矿坑废水部分用于运输道路抑尘、爆破打眼和绿化使用,剩余经沉淀池沉淀后,水质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2限值要求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水质标准要求,外排滦河。职工盥洗废水直接泼洒地面,不外排;场地设防渗旱厕。设有上游宫店子村及下游后裴庄西沟、后裴庄村和前裴庄村民用水井作为地下水水质监测井。

(三)项目选用低产噪设备、采场隔声、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值,矿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产生的废石运至废石场堆存,沉淀池产生的污泥运至废石场堆存,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五)项目委托唐山立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露天采场西侧设置挡水埂,对矿区外雨水进行截流,防止雨季采坑外的大气降雨汇流入露天采坑;工业场地周围栽植树木及播撒草籽;废石场平台边缘修建挡水埂,废石场西北侧修建截洪沟,坡脚修建拦渣坝,对已经形成固定台阶的边坡进行了生态恢复,栽植紫穗槐;项目运输道路两侧栽植松树、小杨树,道路外侧设置排水沟。

(六)露天开采期采场卫生防护距离50米范围内,废石场卫生防护距离100米范围内均没有环境敏感点。

(七)建设单位已委托编制了《迁安市马兰庄镇鑫力铁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唐山市环保局进行备案(备案号为130283-2016-091-L)

(八)相关环保措施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

四、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和采取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工程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及周边敏感点的跟踪监测,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实施工作,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杜绝突发性环境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自行监测要求。

六、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管由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迁安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七、你单位应在20日内将验收意见及验收调查报告送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迁安市环境保护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7月6日

 

抄送: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迁安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