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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高炉减量淘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17-00159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评〔2017〕292号
发布日期 2017-08-21 主题词
效力状态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高炉减量淘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01-20 12:28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高炉减量淘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所报《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高炉减量淘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武安市磁山镇武安市南河工业园区的新兴铸管现有厂区内。拆除厂区内现有1座460立方米高炉、1座420立方米高炉和1座560立方米高炉,新建1座1280立方米高炉,配套建设高炉鼓风站系统、高炉净循环水系统、高炉软水系统、高炉保安水系统、铁水运输道路系统、高炉水渣余热利用系统、高炉热风炉系统、供配电系统等公辅设施。项目实施后新建高炉年产铁水118万吨,拟拆除3座高炉产能171万吨,新兴铸管全厂铁水产能减少53万吨。工程总投资55539.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1.8万元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以冀发改产业备字[2016]21号和冀发改函[2017]167号予以备案,占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武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同意项目选址

二、根据你公司所报的《报告书》、报告书专家咨询论证意见,报告书技术评估专家意见,报告书评估意见,环境影响听证会意见以及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众参与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

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的建设。

三、你公司环保违规项目须严格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管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顿结果的通报》(冀环办发[2016]280号)要求整改到位。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及你公司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弃物,防治施工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二)强化废气污染防治,确保各项废气污染物浓度达到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①地下料仓废气由集气装置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颗粒物浓度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表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②矿槽废气由集气装置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颗粒物浓度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表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③烧结矿转运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颗粒物浓度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表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高炉出铁场烟气和炉顶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颗粒物浓度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表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高炉热风炉烟气以净化后的煤气为燃料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热风炉烟气中颗粒物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表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皮带转运落料点、槽上移动小车卸料点、振动筛、称量斗、中间仓等密闭抽风收集,减少矿槽无组织粉尘排放;对铁沟、渣沟加盖封闭,出铁口、铁沟、渣沟、铁水罐、摆动溜嘴上方等设捕集罩,同时将出铁场进行密闭,减少无组织排放。

    (三)做好废水回用工作,加强废水回用系统的管理。该项目废水包括软水密闭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新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和高炉冲渣水。其中软水密闭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放污水新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和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全部串级利用,高炉冲渣水经过滤后循环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水不外排。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操作时间,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加强车辆运输过程噪声控制,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高炉炉渣全部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及瓦斯灰全部送烧结配料工序再利用。

五、认真落实《报告书》规定的各项清洁生产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如可研审查或设计和施工变化造成工程性质、规模、工艺和选址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调整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程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需将环评文件报我厅重新审核。

七、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邯郸市环境保护局、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武安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报告项目环保“三同时”进展情况。

八、该项目的“三同时”环保措施现场监督检查由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三同时”制度落实日常监管由邯郸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2017年8月21日

 

 

 

 

 

 

 

抄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邯郸市环境保护局,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武安分局,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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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高炉减量淘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所报《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高炉减量淘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武安市磁山镇武安市南河工业园区的新兴铸管现有厂区内。拆除厂区内现有1座460立方米高炉、1座420立方米高炉和1座560立方米高炉,新建1座1280立方米高炉,配套建设高炉鼓风站系统、高炉净循环水系统、高炉软水系统、高炉保安水系统、铁水运输道路系统、高炉水渣余热利用系统、高炉热风炉系统、供配电系统等公辅设施。项目实施后新建高炉年产铁水118万吨,拟拆除3座高炉产能171万吨,新兴铸管全厂铁水产能减少53万吨。工程总投资55539.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1.8万元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以冀发改产业备字[2016]21号和冀发改函[2017]167号予以备案,占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武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同意项目选址

二、根据你公司所报的《报告书》、报告书专家咨询论证意见,报告书技术评估专家意见,报告书评估意见,环境影响听证会意见以及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众参与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

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的建设。

三、你公司环保违规项目须严格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管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顿结果的通报》(冀环办发[2016]280号)要求整改到位。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及你公司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弃物,防治施工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二)强化废气污染防治,确保各项废气污染物浓度达到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①地下料仓废气由集气装置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颗粒物浓度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表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②矿槽废气由集气装置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颗粒物浓度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表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③烧结矿转运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颗粒物浓度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表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高炉出铁场烟气和炉顶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颗粒物浓度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表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高炉热风炉烟气以净化后的煤气为燃料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热风炉烟气中颗粒物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表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须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皮带转运落料点、槽上移动小车卸料点、振动筛、称量斗、中间仓等密闭抽风收集,减少矿槽无组织粉尘排放;对铁沟、渣沟加盖封闭,出铁口、铁沟、渣沟、铁水罐、摆动溜嘴上方等设捕集罩,同时将出铁场进行密闭,减少无组织排放。

    (三)做好废水回用工作,加强废水回用系统的管理。该项目废水包括软水密闭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新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和高炉冲渣水。其中软水密闭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放污水新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和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全部串级利用,高炉冲渣水经过滤后循环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水不外排。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操作时间,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加强车辆运输过程噪声控制,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高炉炉渣全部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及瓦斯灰全部送烧结配料工序再利用。

五、认真落实《报告书》规定的各项清洁生产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如可研审查或设计和施工变化造成工程性质、规模、工艺和选址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调整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程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需将环评文件报我厅重新审核。

七、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邯郸市环境保护局、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武安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报告项目环保“三同时”进展情况。

八、该项目的“三同时”环保措施现场监督检查由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三同时”制度落实日常监管由邯郸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2017年8月21日

 

 

 

 

 

 

 

抄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邯郸市环境保护局,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武安分局,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