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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武安市裕华钢铁有限公司1780毫米热轧带钢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17-00155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评〔2017〕247号
发布日期 2017-07-15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武安市裕华钢铁有限公司1780毫米热轧带钢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01-20 12:09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武安市裕华钢铁有限公司1780毫米热轧带钢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武安市裕华钢铁有限公司:

所报《武安市裕华钢铁有限公司1780毫米热轧带钢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武安市上团城乡崇义四街村北,河北武安青龙山工业园区钢铁深加工产业园武安市裕华钢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3座加热炉、粗轧机组、精轧机组、卷取机组等配套建设主电室、燃气、动力、机修、水处理等公用辅助设施,年产1780mm热轧带钢热轧带钢300万吨。工程总投资294167.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53.92万元。省发改委出具了备案证(冀发改产业备字2016132号)及项目变更建设规模的复函(冀发改函201777号),项目占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武安青龙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已出具意见同意项目选址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项目专家咨询论证意见,以及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众参与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及你公司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二)强化废气污染防治,确保各项废气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地方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①加热炉以净化后的高炉煤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双蓄热技术来控制氮氧化物产生和排放。加热炉烟气中二氧化硫执行《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加热炉烟气中颗粒物及氮氧化物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②精轧废气采用塑烧板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精轧废气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3精轧机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③车间无组织废气执行《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中表5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做好废水回用工作,加强废水回用系统的管理。净环水系统排污水作为浊环水系统补水;脱盐水制备系统排污水全部回用于裕华钢铁厂区料场喷洒、炼铁冲渣。层流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及浊环水系统排污水排入裕华钢铁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裕华钢铁浊环水系统。净环水系统过滤器反冲洗排污水、浊环水系统过滤器反冲洗排污水及层流冷却系统过滤器反冲洗排污水经污泥浓缩系统处理后返回浊环水系统旋流沉淀池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水不外排。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操作时间,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加强车辆运输过程噪声控制,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废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经收集后送裕华钢铁厂区现有的危废间暂存,定期送河北风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置,不外排;氧化铁皮经旋流井沉淀后送至氧化铁皮暂存场进行暂存,氧化铁皮与浊环水处理系统污泥作为烧结厂原料再利用;轧废、切头废钢及精整废钢在车间废钢槽中暂存后作为原料利用。过滤器定期更换的石英砂可作为建筑材料生产原料,外售建材企业。

五、认真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清洁生产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如可研审查或设计和施工变化造成工程性质、规模、工艺和选址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调整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程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需将环评文件报我厅重新审核。

七、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邯郸市环境保护局、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武安市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报告项目环保“三同时”进展情况。

八、该项目的“三同时”环保措施现场监督检查由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三同时”制度落实日常监管由邯郸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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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安市裕华钢铁有限公司1780毫米热轧带钢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武安市裕华钢铁有限公司:

所报《武安市裕华钢铁有限公司1780毫米热轧带钢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武安市上团城乡崇义四街村北,河北武安青龙山工业园区钢铁深加工产业园武安市裕华钢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3座加热炉、粗轧机组、精轧机组、卷取机组等配套建设主电室、燃气、动力、机修、水处理等公用辅助设施,年产1780mm热轧带钢热轧带钢300万吨。工程总投资294167.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53.92万元。省发改委出具了备案证(冀发改产业备字2016132号)及项目变更建设规模的复函(冀发改函201777号),项目占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武安青龙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已出具意见同意项目选址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项目专家咨询论证意见,以及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众参与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及你公司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二)强化废气污染防治,确保各项废气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地方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①加热炉以净化后的高炉煤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双蓄热技术来控制氮氧化物产生和排放。加热炉烟气中二氧化硫执行《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加热炉烟气中颗粒物及氮氧化物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②精轧废气采用塑烧板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精轧废气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3精轧机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③车间无组织废气执行《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中表5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做好废水回用工作,加强废水回用系统的管理。净环水系统排污水作为浊环水系统补水;脱盐水制备系统排污水全部回用于裕华钢铁厂区料场喷洒、炼铁冲渣。层流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及浊环水系统排污水排入裕华钢铁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裕华钢铁浊环水系统。净环水系统过滤器反冲洗排污水、浊环水系统过滤器反冲洗排污水及层流冷却系统过滤器反冲洗排污水经污泥浓缩系统处理后返回浊环水系统旋流沉淀池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水不外排。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操作时间,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加强车辆运输过程噪声控制,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废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经收集后送裕华钢铁厂区现有的危废间暂存,定期送河北风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置,不外排;氧化铁皮经旋流井沉淀后送至氧化铁皮暂存场进行暂存,氧化铁皮与浊环水处理系统污泥作为烧结厂原料再利用;轧废、切头废钢及精整废钢在车间废钢槽中暂存后作为原料利用。过滤器定期更换的石英砂可作为建筑材料生产原料,外售建材企业。

五、认真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清洁生产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如可研审查或设计和施工变化造成工程性质、规模、工艺和选址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调整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程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需将环评文件报我厅重新审核。

七、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邯郸市环境保护局、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武安市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报告项目环保“三同时”进展情况。

八、该项目的“三同时”环保措施现场监督检查由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三同时”制度落实日常监管由邯郸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