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不予审批《唐山首唐宝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合金钢铸造产品提升及设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 ||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索引号 | 000218077/2017-00149 |
| 主题分类 | 政策 | 文号 | 冀环评函〔2017〕624号 |
| 发布日期 | 2017-07-03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关于不予审批《唐山首唐宝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合金钢铸造产品提升及设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唐山首唐宝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合金钢铸造产品提升及设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该项目报告书存在以下问题:
(1)大气评价等级确定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要求;
(2)工程内容和产能介绍不清楚,工艺流程、排污节点图、表等不正确;
(3)废气、噪声、固废控制措施的论证不充分,且缺少二噁英的污染控制措施;
(4)风险评价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要求。
鉴于上述问题,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待上述问题解决以后,可按有关法律程序重新报批。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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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予审批《唐山首唐宝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合金钢铸造产品提升及设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8-01-20
关于不予审批《唐山首唐宝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合金钢铸造产品提升及设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唐山首唐宝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合金钢铸造产品提升及设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该项目报告书存在以下问题:
(1)大气评价等级确定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要求;
(2)工程内容和产能介绍不清楚,工艺流程、排污节点图、表等不正确;
(3)废气、噪声、固废控制措施的论证不充分,且缺少二噁英的污染控制措施;
(4)风险评价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要求。
鉴于上述问题,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待上述问题解决以后,可按有关法律程序重新报批。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