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政策
名称 关于不予批复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全提钒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17-00145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评函〔2017〕320号
发布日期 2017-04-10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不予批复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全提钒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发布日期:2018-01-20 11:52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不予批复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全提钒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

   你公司所报全提钒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书(承建发生管字〔2017〕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主要是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建设1座120吨提钒专用转炉及钒氮合金生产线及中钒铁生产线各1条;改造现有转炉除尘系统,新建1台5机5流方圆坯连铸机及1条大型棒材生产线。经审查,该项目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以下环境管理问题:

一、该项目依托的现有环保违规项目未落实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管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顿结果的通报》(冀环办发〔2016〕280号)要求

二、该项目部分生产车间距离柳河10~370米,不符合《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经济转型产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冀环评函〔2010〕455号)。

三、炼钢车间、大型棒材车间位于兴隆县经济开发区,该开发区规划环评尚未通过审查。

四、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论证不充分等其他技术问题。

鉴于上述问题,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待上述问题解决以后,可按有关法律程序重新报批。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4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策

 

关于不予批复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全提钒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

   你公司所报全提钒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书(承建发生管字〔2017〕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主要是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建设1座120吨提钒专用转炉及钒氮合金生产线及中钒铁生产线各1条;改造现有转炉除尘系统,新建1台5机5流方圆坯连铸机及1条大型棒材生产线。经审查,该项目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以下环境管理问题:

一、该项目依托的现有环保违规项目未落实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管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顿结果的通报》(冀环办发〔2016〕280号)要求

二、该项目部分生产车间距离柳河10~370米,不符合《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经济转型产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冀环评函〔2010〕455号)。

三、炼钢车间、大型棒材车间位于兴隆县经济开发区,该开发区规划环评尚未通过审查。

四、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论证不充分等其他技术问题。

鉴于上述问题,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待上述问题解决以后,可按有关法律程序重新报批。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