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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不予批复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炼铁北区1#高炉易地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17-00146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评函〔2017〕439号
发布日期 2017-05-06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不予批复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炼铁北区1#高炉易地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发布日期:2018-01-20 11:53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不予批复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炼铁北区1#高炉易地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炼铁北区1#高炉易地改造项目环评文件的请示》(河钢唐钢呈〔2017〕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拆除唐钢炼铁北区1#2000m3高炉及1座180m2烧结机,依托位于唐山市乐亭经济开发区的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异地建设1座1580m3高炉1台建设240m2烧结机,总投资117628.34万元,省发改委已出具了备案意见及产能置换方案。经审查,该项目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以下环境管理问题:

一、该项目依托的现有环保违规项目须进一步落实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管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顿结果的通报》(冀环办发〔2016〕280号)有关管理要求。

二、须补充相关主管部门关于燃煤量替代指标及区域大气污染物倍量削减的意见。

三、须进一步补充相关规划及规划符合性分析;补充完善烧结机头二噁英控制措施,细化烧结机机头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鉴于上述问题,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待上述问题解决以后,可按有关法律程序重新报批。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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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予批复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炼铁北区1#高炉易地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炼铁北区1#高炉易地改造项目环评文件的请示》(河钢唐钢呈〔2017〕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拆除唐钢炼铁北区1#2000m3高炉及1座180m2烧结机,依托位于唐山市乐亭经济开发区的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异地建设1座1580m3高炉1台建设240m2烧结机,总投资117628.34万元,省发改委已出具了备案意见及产能置换方案。经审查,该项目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以下环境管理问题:

一、该项目依托的现有环保违规项目须进一步落实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管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顿结果的通报》(冀环办发〔2016〕280号)有关管理要求。

二、须补充相关主管部门关于燃煤量替代指标及区域大气污染物倍量削减的意见。

三、须进一步补充相关规划及规划符合性分析;补充完善烧结机头二噁英控制措施,细化烧结机机头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鉴于上述问题,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待上述问题解决以后,可按有关法律程序重新报批。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