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不予审批《迁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 ||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索引号 | 000218077/2017-00131 |
| 主题分类 | 政策 | 文号 | 冀环评函〔2017〕 889号 |
| 发布日期 | 2017-08-31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关于不予审批《迁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迁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迁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该项目报告书存在以下问题:
一、需解决垃圾渗滤液能够排入配套的污水处理厂的问题。
二、需解决供水、排水管网能否在本项目投产前修建完善的问题。
三、进一步完善垃圾收运系统,细化垃圾运输路线。
鉴于上述问题,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不予批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可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行使申诉权利。
待上述问题解决以后,可按有关法律程序重新报批。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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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予审批《迁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8-01-19
关于不予审批《迁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迁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迁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技术评估意见,经研究,该项目报告书存在以下问题:
一、需解决垃圾渗滤液能够排入配套的污水处理厂的问题。
二、需解决供水、排水管网能否在本项目投产前修建完善的问题。
三、进一步完善垃圾收运系统,细化垃圾运输路线。
鉴于上述问题,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不予批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可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行使申诉权利。
待上述问题解决以后,可按有关法律程序重新报批。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