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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高邑县力马建陶有限公司高邑县煤改燃气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16-00347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评函〔2016〕802号
发布日期 2016-09-12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高邑县力马建陶有限公司高邑县煤改燃气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6-11-08 17:05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高邑县力马建陶有限公司

高邑县煤改燃气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高邑县力马建陶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高邑县煤改燃气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附送的《高邑县煤改燃气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冀环站测字[2015]167号)等材料收悉。我厅于201686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该工程位于石家庄市高邑县城西凤凰山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60JNDK43-03F 型复热式捣固焦炉及配套的生产设施、公用及辅助设施等,焦炭生产能力80 万吨/年,项目实际总投资51600 万元,环保投资7742 万元。

2008319原省环境保护局批复了《高邑县煤改燃气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冀环评〔2008168 号);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部分公用工程、配套工程及环保设施发生了变更,2011920日省环境保护厅批复了《高邑县煤改燃气工程环境影响补充

 

报告》(冀环评函〔2011855号);2016630日省环境保护厅出具《关于高邑县煤改气工程项目卫生防护距离执行标准的函》,原则同意按照《炼焦业卫生防护距离》(GB11661-2012)规定,卫生防护距离调整为800米。

二、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

1、备煤系统:卸煤采取喷洒水抑尘措施。粉碎废气采取脉冲袋式除尘器,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转运站、粉碎机室及运煤通廊等封闭式设计,主要扬尘场所设洒水设施。煤场四周设防风抑尘网。

2、炼焦系统:装煤炉顶排烟及炉门烟尘经集尘管导至除尘地面站。推焦烟尘采用带集尘罩的拦焦机,熄焦车、导焦栅和炉头处设集尘罩,经集尘管进入除尘地面站。地面站采取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本工程采用湿法熄焦。2座焦炉共用1根高度为105m烟囱。

运焦通廊全封闭,主要扬尘部位设置洒水抑尘设施。贮焦场四周设置围墙。转运站、筛焦楼和贮焦槽等产尘点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除尘,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3、煤气净化:冷凝鼓风工段各贮槽放散管排出的气体集中接入吸煤气管道,不外排。粗苯工段各油槽分离器放散管排出的气体分片联接,集中接入吸煤气管道中,不外排。粗苯管式炉燃用净化后的焦炉煤气加热,烟气经25m高的烟囱排放。脱硫液再生塔废气经尾气洗涤塔洗涤后经20m高的排气筒排放。2×10t/h燃气锅炉用净化后的焦炉煤气加热,烟气经25m高的烟囱排放。硫铵废气经雾膜水浴除尘器处理后,由20米烟囱排放。2×70万大卡导热油炉用净化后的焦炉煤气加热,烟气经40m高的烟囱排放。

(二)废水

1、蒸氨废水、煤气水封水、煤气冷凝水、煤气净化车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等进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A/A/O 生物脱氮工艺,处理量1440m3/d。全部用于熄焦,不外排。

2、生产净废水:产生量为984m3/d,其中72m3/d回用于除尘灰加湿,192m3/d用作煤场抑尘洒水及厂区绿化,36m3/d用作厂房地面冲洗水,651m3/d排入废水处理站用作稀释水。

(三)噪声

主要采取消音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方式降噪。

(四)固废

固体废物包括备煤和炼焦工艺除尘系统收集下来的煤尘和焦尘,粗苯工段再生器残渣、氨水分离槽焦油渣、酸焦油、废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全部利用。

    (五)监理报告显示,生产区地面、事故池、消防废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区域均采取了防渗措施。

    (六)编制了《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厂区设置了4000m3消防废水收集池(兼作污水处理站非正常排放应急池)及配套系统厂区内。化产区设置2200m3事故槽,事故状态下暂存洗苯塔、脱苯塔、蒸氨塔及硫酸罐内物料。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据验收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为96%100%。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粉碎机室及转运站粉尘排放最高浓度18mg/Nm3,最高排放速率0.457 kg/h;筛焦楼除尘器粉尘最高排放浓度26mg/Nm3,粉尘最高排放速率0.414kg/h;转运站除尘器粉尘最高排放浓度24mg/Nm3,最高排放速率0.300kg/h;硫氨干燥除尘器粉尘最高排放浓度24mg/m3,最高排放速率0.0799kg/h,氨最高浓度14.7mg/m3,最高排放速率0.049kg/h;脱硫液再生塔排气筒氨最高浓度22.1mg/m3,硫化氢最高浓度0.223 mg/m3;推焦地面除水站排放粉尘最高排放浓度25mg/m3,最高排放速率1.107kg/h,二氧化硫最高排放浓度29mg/m3,最高排放速率1.23kg/hB(a)P最高排放浓度0.219 ug/m3,最高排放速率8.83×10-6kg/h;粗苯管式炉除尘器烟尘最高浓度23mg/Nm3,最高排放速率为0.01kg/hSO2最高排放浓度28mg/m3,最高排放速率0.0191 kg/h;焦炉烟囱烟尘最高浓度21mg/Nm3,最高排放速率为1.39kg/hSO2最高排放浓度29mg/m3,最高排放速率1.87kg/hNOX最高排放浓度311mg/m3,最高排放速率19.4 kg/h;焦炉炉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高浓度1.102mg/m3BSO无组织排放最高浓度0.05mg/m3B(a)P无组织排放最高浓度6.99×10-4mg/Nm3,氨最高浓度0.88 mg/m3,硫化氢最高浓度0.030 mg/m3;以上监测结果均达到了《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5的排放限值。

燃气锅炉烟尘最高浓度23mg/Nm3,最高排放速率为0.0795kg/hSO2最高排放浓度46mg/m3,最高排放速率0.154kg/hNOX最高排放浓度110mg/m3,最高排放速率0.361kg/h700万大卡导热油炉烟囱烟尘最高浓度18mg/Nm3,最高排放速率为0.1287kg/hSO2最高排放浓度35mg/m3,最高排放速率0.232kg/hNOX最高排放浓度92mg/m3,最高排放速率0.65kg/h,以上监测结果均达到了《石家庄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841-2007)1标准的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高浓度0.436 mg/m3,氨最高浓度0.19mg/m3,臭气最高浓度19,以上监测结果达到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5的排放限值。

(二)噪声

厂界噪声七个监测点位昼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范围值为49.2-58.8分贝,夜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范围值为43.2-54.2分贝,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废水

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水监测结果:PH的范围值在7.35-7.57之间,其他监测结果最高日均值为COD77mg/L、挥发酚0.05mg/L、氰化物0.120mg/L、悬浮物21mg/L、氨氮9.11mg/L,以上监测结果均达到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1的间接排放限值,处理后废水全部用于熄焦,不外排。

(四)总量

按年运行365天计算,废气排放总量:657116万标准立方米、烟(粉)尘74.4t/a、二氧化硫18t/a、氮氧化物175.59t/a,废水年排放量为0t/aCOD年排放量为0t/a,均满足环评批复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烟()103.8t/aSO277.79 t/a、氮氧化物176.95 t/a COD0 t/a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一)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杜绝突发性环境事故的发生。

    (三)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管由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高邑县环境保护局负责。

    (四)你公司应在20日内将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送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高邑县环境保护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696

 

 

抄送: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高邑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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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邑县力马建陶有限公司

高邑县煤改燃气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高邑县力马建陶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高邑县煤改燃气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附送的《高邑县煤改燃气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冀环站测字[2015]167号)等材料收悉。我厅于201686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该工程位于石家庄市高邑县城西凤凰山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60JNDK43-03F 型复热式捣固焦炉及配套的生产设施、公用及辅助设施等,焦炭生产能力80 万吨/年,项目实际总投资51600 万元,环保投资7742 万元。

2008319原省环境保护局批复了《高邑县煤改燃气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冀环评〔2008168 号);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部分公用工程、配套工程及环保设施发生了变更,2011920日省环境保护厅批复了《高邑县煤改燃气工程环境影响补充

 

报告》(冀环评函〔2011855号);2016630日省环境保护厅出具《关于高邑县煤改气工程项目卫生防护距离执行标准的函》,原则同意按照《炼焦业卫生防护距离》(GB11661-2012)规定,卫生防护距离调整为800米。

二、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

1、备煤系统:卸煤采取喷洒水抑尘措施。粉碎废气采取脉冲袋式除尘器,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转运站、粉碎机室及运煤通廊等封闭式设计,主要扬尘场所设洒水设施。煤场四周设防风抑尘网。

2、炼焦系统:装煤炉顶排烟及炉门烟尘经集尘管导至除尘地面站。推焦烟尘采用带集尘罩的拦焦机,熄焦车、导焦栅和炉头处设集尘罩,经集尘管进入除尘地面站。地面站采取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本工程采用湿法熄焦。2座焦炉共用1根高度为105m烟囱。

运焦通廊全封闭,主要扬尘部位设置洒水抑尘设施。贮焦场四周设置围墙。转运站、筛焦楼和贮焦槽等产尘点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除尘,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3、煤气净化:冷凝鼓风工段各贮槽放散管排出的气体集中接入吸煤气管道,不外排。粗苯工段各油槽分离器放散管排出的气体分片联接,集中接入吸煤气管道中,不外排。粗苯管式炉燃用净化后的焦炉煤气加热,烟气经25m高的烟囱排放。脱硫液再生塔废气经尾气洗涤塔洗涤后经20m高的排气筒排放。2×10t/h燃气锅炉用净化后的焦炉煤气加热,烟气经25m高的烟囱排放。硫铵废气经雾膜水浴除尘器处理后,由20米烟囱排放。2×70万大卡导热油炉用净化后的焦炉煤气加热,烟气经40m高的烟囱排放。

(二)废水

1、蒸氨废水、煤气水封水、煤气冷凝水、煤气净化车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等进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A/A/O 生物脱氮工艺,处理量1440m3/d。全部用于熄焦,不外排。

2、生产净废水:产生量为984m3/d,其中72m3/d回用于除尘灰加湿,192m3/d用作煤场抑尘洒水及厂区绿化,36m3/d用作厂房地面冲洗水,651m3/d排入废水处理站用作稀释水。

(三)噪声

主要采取消音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方式降噪。

(四)固废

固体废物包括备煤和炼焦工艺除尘系统收集下来的煤尘和焦尘,粗苯工段再生器残渣、氨水分离槽焦油渣、酸焦油、废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全部利用。

    (五)监理报告显示,生产区地面、事故池、消防废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区域均采取了防渗措施。

    (六)编制了《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厂区设置了4000m3消防废水收集池(兼作污水处理站非正常排放应急池)及配套系统厂区内。化产区设置2200m3事故槽,事故状态下暂存洗苯塔、脱苯塔、蒸氨塔及硫酸罐内物料。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据验收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为96%100%。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粉碎机室及转运站粉尘排放最高浓度18mg/Nm3,最高排放速率0.457 kg/h;筛焦楼除尘器粉尘最高排放浓度26mg/Nm3,粉尘最高排放速率0.414kg/h;转运站除尘器粉尘最高排放浓度24mg/Nm3,最高排放速率0.300kg/h;硫氨干燥除尘器粉尘最高排放浓度24mg/m3,最高排放速率0.0799kg/h,氨最高浓度14.7mg/m3,最高排放速率0.049kg/h;脱硫液再生塔排气筒氨最高浓度22.1mg/m3,硫化氢最高浓度0.223 mg/m3;推焦地面除水站排放粉尘最高排放浓度25mg/m3,最高排放速率1.107kg/h,二氧化硫最高排放浓度29mg/m3,最高排放速率1.23kg/hB(a)P最高排放浓度0.219 ug/m3,最高排放速率8.83×10-6kg/h;粗苯管式炉除尘器烟尘最高浓度23mg/Nm3,最高排放速率为0.01kg/hSO2最高排放浓度28mg/m3,最高排放速率0.0191 kg/h;焦炉烟囱烟尘最高浓度21mg/Nm3,最高排放速率为1.39kg/hSO2最高排放浓度29mg/m3,最高排放速率1.87kg/hNOX最高排放浓度311mg/m3,最高排放速率19.4 kg/h;焦炉炉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高浓度1.102mg/m3BSO无组织排放最高浓度0.05mg/m3B(a)P无组织排放最高浓度6.99×10-4mg/Nm3,氨最高浓度0.88 mg/m3,硫化氢最高浓度0.030 mg/m3;以上监测结果均达到了《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5的排放限值。

燃气锅炉烟尘最高浓度23mg/Nm3,最高排放速率为0.0795kg/hSO2最高排放浓度46mg/m3,最高排放速率0.154kg/hNOX最高排放浓度110mg/m3,最高排放速率0.361kg/h700万大卡导热油炉烟囱烟尘最高浓度18mg/Nm3,最高排放速率为0.1287kg/hSO2最高排放浓度35mg/m3,最高排放速率0.232kg/hNOX最高排放浓度92mg/m3,最高排放速率0.65kg/h,以上监测结果均达到了《石家庄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841-2007)1标准的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高浓度0.436 mg/m3,氨最高浓度0.19mg/m3,臭气最高浓度19,以上监测结果达到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5的排放限值。

(二)噪声

厂界噪声七个监测点位昼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范围值为49.2-58.8分贝,夜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范围值为43.2-54.2分贝,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废水

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水监测结果:PH的范围值在7.35-7.57之间,其他监测结果最高日均值为COD77mg/L、挥发酚0.05mg/L、氰化物0.120mg/L、悬浮物21mg/L、氨氮9.11mg/L,以上监测结果均达到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1的间接排放限值,处理后废水全部用于熄焦,不外排。

(四)总量

按年运行365天计算,废气排放总量:657116万标准立方米、烟(粉)尘74.4t/a、二氧化硫18t/a、氮氧化物175.59t/a,废水年排放量为0t/aCOD年排放量为0t/a,均满足环评批复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烟()103.8t/aSO277.79 t/a、氮氧化物176.95 t/a COD0 t/a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一)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杜绝突发性环境事故的发生。

    (三)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管由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高邑县环境保护局负责。

    (四)你公司应在20日内将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送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高邑县环境保护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696

 

 

抄送: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高邑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