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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唐山达润达机械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深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16-00345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评函〔2016〕779号
发布日期 2016-09-02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唐山达润达机械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深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6-11-08 17:03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唐山达润达机械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45万吨/年钢铁深加工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唐山达润达机械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45万吨/年钢铁深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附送的《唐山达润达机械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深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冀环站测字2016〕第60号)等材料收悉。我厅于201684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唐山达润达机械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深加工项目位于唐山市丰南临港经济开发区现代装备制造区内。项目主要建设2450冷轧机组、2650冷轧机组、1750冷轧机组、酸洗生产线、冷轧生产线、热镀锌生产线、制管生产线、光亮退火生产线、轻钢龙骨生产线以及废酸再生、废水处理站、酸雾吸收塔等环保处理设施。年产冷轧光亮板10万吨,热镀锌板

 

15万吨,热镀锌管7万吨,轻钢龙骨8万吨,建筑型钢、C型钢5万吨。项目总投资297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42.2万元。

该工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生如下变更:带钢酸洗生产线由5条变更为4条;6#焊管车间用光亮带替代热镀锌板生产焊管,不再使用喷锌枪处理,取消6#车间喷锌带式除尘器;取消热镀锌锌锅布袋除尘器;食堂油烟净化器由4台变更为1台;企业名称变更为唐山达润达机械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为此,建设单位对上述变更编制了《唐山达润达机械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深加工项目变更说明》。河北省环保厅以冀环评函20151315号文件对上述变更情况进行了批复,并同意变更说明所列变更内容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5526,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以冀环评2015153号对《唐山达润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该项目于20133月开工建设,20158月建设完成。工程相应违法行为已得到处罚。

    二、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酸洗槽采用玻璃钢盖全封闭及水封密闭,并在酸洗槽设引风口,将盐酸首先经酸雾冷凝回收塔,使废气中的HCL冷凝回收利用,同时回收废液热量,尾气引入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轧机设吸气口将油雾吸入主风道,经油雾处理器处理后,经20米排气筒排放;光亮退火炉和箱式退火炉产生废气经余热回收后,经20米排气筒排放;喷锌枪设集气罩,将含锌废气集中收集,引入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排气筒排放;酸再生和罐区出口设置废气收集装置,送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经20米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二)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50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隔油沉淀+三级曝气中和+固液分离+超滤+RO+蒸发”,主要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酸洗漂洗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水淬排水、轧机焊管冷却水排水、地面冲洗废水,处理后的废水全部返回生产线作为补给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安装有流量计和COD在线监测仪。

(三)项目采用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减轻生产过程中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实施了分类处理、处置。金属废料、焊渣、毛刺废渣等外售钢铁企业用作生产原料;氯化钠、氯化亚铁外售作为生产原料;废分子筛和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置;锌渣、锌灰、废油、废钝化液、废乳化液、废镍基催化剂、污水站污泥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处置。

(五)监理报告显示,建设单位对污水处理站各水池、酸罐区、应急池、废酸池、事故池、危废贮存间、酸洗线等均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均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

(六)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为:130207-2015-009-L),在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本项目在1#酸洗车间设置了180立方米和270立方米2座事故池,液氨储罐设置200立方米废水池,废水处理站设置350立方米废水应急池一座。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冀环站测字2016060号)结果表明:

(一)退火炉废气、酸洗废气、盐酸罐区废气、酸再生废气排放均符合《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96-2015)标准限值要求。喷锌排气锌尘颗粒物排放符合《热镀锌工业颗粒物排放标准》(DB13/1578-2012)标准限值要求。轧机油雾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酸洗机组、废酸再生设施、氯化氢罐区的氯化氢无组织排放和厂界颗粒物浓度均符合《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表5排放浓度限值,厂界锌尘浓度符合《热镀锌工业颗粒物排放标准》(DB13/1578-2012)中表2标准要求。

(二)厂区总排口监测结果均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间接排放限值和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废水处理设施排口监测结果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蒸发及产品用水标准限值要求。

(三)工程东、西、南、北四个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一)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杜绝突发性环境事故的发生。

    (三)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管由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丰南区环境保护局负责。

(四)你公司应在20日内将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送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丰南区环境保护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6830

 

 

 

 

 

抄送: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丰南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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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山达润达机械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45万吨/年钢铁深加工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唐山达润达机械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45万吨/年钢铁深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附送的《唐山达润达机械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深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冀环站测字2016〕第60号)等材料收悉。我厅于201684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唐山达润达机械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深加工项目位于唐山市丰南临港经济开发区现代装备制造区内。项目主要建设2450冷轧机组、2650冷轧机组、1750冷轧机组、酸洗生产线、冷轧生产线、热镀锌生产线、制管生产线、光亮退火生产线、轻钢龙骨生产线以及废酸再生、废水处理站、酸雾吸收塔等环保处理设施。年产冷轧光亮板10万吨,热镀锌板

 

15万吨,热镀锌管7万吨,轻钢龙骨8万吨,建筑型钢、C型钢5万吨。项目总投资297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42.2万元。

该工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生如下变更:带钢酸洗生产线由5条变更为4条;6#焊管车间用光亮带替代热镀锌板生产焊管,不再使用喷锌枪处理,取消6#车间喷锌带式除尘器;取消热镀锌锌锅布袋除尘器;食堂油烟净化器由4台变更为1台;企业名称变更为唐山达润达机械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为此,建设单位对上述变更编制了《唐山达润达机械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深加工项目变更说明》。河北省环保厅以冀环评函20151315号文件对上述变更情况进行了批复,并同意变更说明所列变更内容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5526,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以冀环评2015153号对《唐山达润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45万吨/年钢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该项目于20133月开工建设,20158月建设完成。工程相应违法行为已得到处罚。

    二、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酸洗槽采用玻璃钢盖全封闭及水封密闭,并在酸洗槽设引风口,将盐酸首先经酸雾冷凝回收塔,使废气中的HCL冷凝回收利用,同时回收废液热量,尾气引入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轧机设吸气口将油雾吸入主风道,经油雾处理器处理后,经20米排气筒排放;光亮退火炉和箱式退火炉产生废气经余热回收后,经20米排气筒排放;喷锌枪设集气罩,将含锌废气集中收集,引入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排气筒排放;酸再生和罐区出口设置废气收集装置,送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经20米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二)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50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隔油沉淀+三级曝气中和+固液分离+超滤+RO+蒸发”,主要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酸洗漂洗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水淬排水、轧机焊管冷却水排水、地面冲洗废水,处理后的废水全部返回生产线作为补给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安装有流量计和COD在线监测仪。

(三)项目采用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减轻生产过程中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实施了分类处理、处置。金属废料、焊渣、毛刺废渣等外售钢铁企业用作生产原料;氯化钠、氯化亚铁外售作为生产原料;废分子筛和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置;锌渣、锌灰、废油、废钝化液、废乳化液、废镍基催化剂、污水站污泥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处置。

(五)监理报告显示,建设单位对污水处理站各水池、酸罐区、应急池、废酸池、事故池、危废贮存间、酸洗线等均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均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

(六)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为:130207-2015-009-L),在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本项目在1#酸洗车间设置了180立方米和270立方米2座事故池,液氨储罐设置200立方米废水池,废水处理站设置350立方米废水应急池一座。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冀环站测字2016060号)结果表明:

(一)退火炉废气、酸洗废气、盐酸罐区废气、酸再生废气排放均符合《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96-2015)标准限值要求。喷锌排气锌尘颗粒物排放符合《热镀锌工业颗粒物排放标准》(DB13/1578-2012)标准限值要求。轧机油雾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酸洗机组、废酸再生设施、氯化氢罐区的氯化氢无组织排放和厂界颗粒物浓度均符合《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表5排放浓度限值,厂界锌尘浓度符合《热镀锌工业颗粒物排放标准》(DB13/1578-2012)中表2标准要求。

(二)厂区总排口监测结果均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间接排放限值和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废水处理设施排口监测结果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蒸发及产品用水标准限值要求。

(三)工程东、西、南、北四个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一)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二)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杜绝突发性环境事故的发生。

    (三)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管由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丰南区环境保护局负责。

(四)你公司应在20日内将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送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丰南区环境保护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6830

 

 

 

 

 

抄送: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丰南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