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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云驾岭矿扩大矿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16-00296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评〔2016〕227号
发布日期 2016-08-23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云驾岭矿扩大矿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11-07 16:36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冀环评〔2016227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云驾岭矿扩大矿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云驾岭矿:

所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云驾岭矿扩大矿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云驾岭煤矿位于武安市西北5公里处,西湖村及高村之间。矿区面积9.5171平方公里,开采深度339~-550米,共有6个采区,开拓方式为立井+暗斜井,主采煤层为2号煤层该煤矿同时配套一座选煤厂,选煤厂采用“跳汰+粗煤泥分选+浮选”工艺,年产精煤90万吨。

本次扩区主要内容包括:扩区面积15.132平方公里,扩区范围内进行井下巷道开拓、煤炭开采,地表新增一座风井,扩区内煤炭资源的开采均依托云驾岭煤矿现有各生产系统,同时新建一座充填站。扩区共划分北一采区、北二采区、南一采区、南二采区4个采区,开采2号煤层,开采深度-550~-1000米,矿区设计可采资源储量538.8万吨,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采出煤炭资源与现有矿区的煤炭一并经现有的主井提升后,进入现有的选煤厂进行煤炭洗选,采用立井+暗斜井开拓方式,选用留矿全面法嗣后胶结充填开采。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矿区总体规划,满足清洁生产要求,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该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该《报告书》已通过了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审核和专家审查,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不会影响周围村庄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及农业用水;项目运营不会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掘进矸石和洗选矸石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工程爆破不会对地表产生明显影响;矿区内开采煤层埋深较大,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陷程度较小,不会改变沉陷区的土地利用类型,对土地资源的影响程度较小;工程在建设中严格落实各项水保和生态恢复措施后,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2016715日我厅受理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云驾岭矿扩大矿区项目环评审批申请并予以公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进行了审查。201681日,我厅对拟批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经研究,我厅认为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和生态措施及要求进行建设。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制定沉陷区生态恢复方案,落实矿山生态治理与恢复专用资金和各项生态补偿措施。遵循“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及时做好沉陷区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避免形成永久性地表积水区。

严格控制开采边界,落实相关保护措施,按要求对开采区范围内的居民房屋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站,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建(构)筑物安全。

()加强水环境保护。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动态监测井田及周边地下水水位、水质变化情况,重点加强居民饮用水井的跟踪监测,一旦出现采煤影响居民饮用水,应立即启动供水方案。

落实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措施。矿井涌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井下和地面抑尘、绿化及云宁矸石热电厂冷却系统补水;生活污水产与云宁矸石热电厂生活污水、云驾岭煤矿生活污水一同排入云宁矸石热电厂内的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二沉池+过滤”处理工艺),处理后用于云宁矸石热电厂冷却系统补水。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扩区井下掘进矸石升井后临时贮存在临时排矸场,工作面回采期间将掘进期间产生的矸石充填扩区废弃巷道及采空区;洗选矸石全部用于云宁矸石热电厂发电。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现有选煤厂原煤经主井提升至地表后,经地面密闭输送廊道运至选煤厂进行破碎筛分;分级筛、破碎机上方安装吸尘罩,将含尘气体收集至新增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46-2006)表4限值要求;充填站各料仓仓顶废气及破碎车间含尘气体经除尘器处理后,均通过各自配套的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河北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中第II时段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临时排矸场采取先挡后弃,在其四周设置拦渣墙、截洪沟,并对临时排矸场洒水抑尘,确保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煤矸石堆置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采取选用低产噪设备并布置在厂房内,并设置基础减震,通风机、空压机安装消音器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报告。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生产。

“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由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武安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你公司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邯郸市市环境保护局、武安市环境保护局报告“三同时”完成情况。

六、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别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武安市环境保护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6819

 

 

 

 

抄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武安市环境保护局、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8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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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环评〔2016227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云驾岭矿扩大矿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云驾岭矿:

所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云驾岭矿扩大矿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云驾岭煤矿位于武安市西北5公里处,西湖村及高村之间。矿区面积9.5171平方公里,开采深度339~-550米,共有6个采区,开拓方式为立井+暗斜井,主采煤层为2号煤层该煤矿同时配套一座选煤厂,选煤厂采用“跳汰+粗煤泥分选+浮选”工艺,年产精煤90万吨。

本次扩区主要内容包括:扩区面积15.132平方公里,扩区范围内进行井下巷道开拓、煤炭开采,地表新增一座风井,扩区内煤炭资源的开采均依托云驾岭煤矿现有各生产系统,同时新建一座充填站。扩区共划分北一采区、北二采区、南一采区、南二采区4个采区,开采2号煤层,开采深度-550~-1000米,矿区设计可采资源储量538.8万吨,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采出煤炭资源与现有矿区的煤炭一并经现有的主井提升后,进入现有的选煤厂进行煤炭洗选,采用立井+暗斜井开拓方式,选用留矿全面法嗣后胶结充填开采。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矿区总体规划,满足清洁生产要求,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该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该《报告书》已通过了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审核和专家审查,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不会影响周围村庄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及农业用水;项目运营不会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掘进矸石和洗选矸石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工程爆破不会对地表产生明显影响;矿区内开采煤层埋深较大,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陷程度较小,不会改变沉陷区的土地利用类型,对土地资源的影响程度较小;工程在建设中严格落实各项水保和生态恢复措施后,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2016715日我厅受理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云驾岭矿扩大矿区项目环评审批申请并予以公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进行了审查。201681日,我厅对拟批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经研究,我厅认为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和生态措施及要求进行建设。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制定沉陷区生态恢复方案,落实矿山生态治理与恢复专用资金和各项生态补偿措施。遵循“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及时做好沉陷区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避免形成永久性地表积水区。

严格控制开采边界,落实相关保护措施,按要求对开采区范围内的居民房屋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站,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建(构)筑物安全。

()加强水环境保护。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动态监测井田及周边地下水水位、水质变化情况,重点加强居民饮用水井的跟踪监测,一旦出现采煤影响居民饮用水,应立即启动供水方案。

落实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措施。矿井涌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井下和地面抑尘、绿化及云宁矸石热电厂冷却系统补水;生活污水产与云宁矸石热电厂生活污水、云驾岭煤矿生活污水一同排入云宁矸石热电厂内的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二沉池+过滤”处理工艺),处理后用于云宁矸石热电厂冷却系统补水。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得外排。

()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扩区井下掘进矸石升井后临时贮存在临时排矸场,工作面回采期间将掘进期间产生的矸石充填扩区废弃巷道及采空区;洗选矸石全部用于云宁矸石热电厂发电。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现有选煤厂原煤经主井提升至地表后,经地面密闭输送廊道运至选煤厂进行破碎筛分;分级筛、破碎机上方安装吸尘罩,将含尘气体收集至新增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46-2006)表4限值要求;充填站各料仓仓顶废气及破碎车间含尘气体经除尘器处理后,均通过各自配套的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河北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中第II时段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临时排矸场采取先挡后弃,在其四周设置拦渣墙、截洪沟,并对临时排矸场洒水抑尘,确保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煤矸石堆置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采取选用低产噪设备并布置在厂房内,并设置基础减震,通风机、空压机安装消音器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报告。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正式投入生产。

“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由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武安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你公司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邯郸市市环境保护局、武安市环境保护局报告“三同时”完成情况。

六、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别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武安市环境保护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6819

 

 

 

 

抄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邯郸市环境保护局、武安市环境保护局、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8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