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冀环防函〔2016〕668号
关于邢台旭阳化工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山东省处置征询意见的函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我省邢台旭阳化工有限公司的120吨蒸馏残渣(HW11 261-031-11),拟于2016年8月20日前转移至贵省处置,接纳单位为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滨州圣丰工贸有限公司。贵厅是否同意此批转移计划,请函告我厅。
联系人:河北省环保厅污防处 张启发
电 话:0311-87908381(兼传真)
附件: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邢台旭阳化工有限公司将危险
废物转移至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滨州圣丰工贸有限公
司有关情况的初审意见(邢环字[2016]196号)
2016年7月26日
抄送: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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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关于邢台旭阳化工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山东省处置征询意见的函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6-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