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冀环防函〔2016〕667号
关于唐山市玉田县古玉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南省处置征询意见的函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我省唐山市玉田县古玉煤焦化工有限公司的53吨含铜废催化剂(HW06 261-005-06)、76吨含锌废催化剂(HW06 261-005-06)、21吨含镍废催化剂(HW46 900-037-46),拟于2016年12月底转移至贵省处置,接纳单位为尉氏县吉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贵厅是否同意此批转移计划,请函告我厅。
联系人:河北省环保厅污防处 张启发
电 话:0311-87908381(兼传真)
附件: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玉田县古玉煤焦化工有限公司
将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南省尉氏县吉中有色金属有限公
司有关情况的函(唐环函[2016]9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7月26日
抄送: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