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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迁安市思文科德簿板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电工钢、镀锡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16-00221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评函〔2016〕428号
发布日期 2016-05-11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迁安市思文科德簿板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电工钢、镀锡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6-08-01 17:18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迁安市思文科德簿板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60万吨电工钢、镀锡板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迁安市思文科德簿板科技有限公司:

    所报《关于迁安市思文科德簿板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电工钢、镀锡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请示》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迁安市大五里乡产业集聚区内。年产 60 万吨电工钢、镀锡板项目(年产电镀锡商品卷20 万吨、电工钢商品卷40万吨),投资 175546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00万元。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 2012 8月通过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冀环评[2012]195 )。在建设过程中工程发生变更,该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于 2015 2 13 日通过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冀环评函[2015]199 )

二、2016324日,迁安市思文科德簿板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竣工验收请示,2016329日,我厅组织相关单位

 

对该项目进行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和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废气防治措施

酸轧工序、退火工序、单机架平整机组产生的废气均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同时也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标准限值要求;电镀锡机组设置两套排雾系统,设置酸碱雾净化塔一座处理电镀锡机组碱洗产生的含碱废气、电镀锡机组酸洗产生的含酸废气、镀锡及漂洗产生硫酸雾,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30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酸雾净化塔一台处理钝化及漂洗工艺产生的酸洗废气,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30m高排气筒排放。废酸再生工序再生酸焙烧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洗涤塔处理后,通过一根 30m 高排气筒排放;废酸再生铁粉仓的排放粉尘采用塑烧板除尘器处理,废气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制氢产生的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 2 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各类废气均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防治措施

酸性废水单独处理,处理工艺采用“中和+澄清沉淀+过滤+多效蒸发”处理工艺,蒸发得到水蒸气经回收热量并冷却后形成冷凝水并回用,剩余含氯化物的结晶体作为固废处理。含硫酸根酸性废水,采用“中和+澄清+调节+过滤”处理工艺;乳化液及浓含油废水分别由浓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和稀含油碱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稀含油碱性废水采用“调节+气浮+生化+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进入酸性废水处理系统,进行“中和+澄清+过滤”处理。监测结果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一级 A 标准限值要求。氯化物满足《河北省氯化物排放标准》(DB 13/831-2006)表 1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加工行业Ⅰ类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固废防治措施

生产机组产生的废润滑油、轧制油泥、酸性污泥等危险废物,送至迁安市志诚润滑油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四)噪声防治措施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制定了公司的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成立了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备案。

三、该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并采取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实施工作,确保风险事故下的环境安全。

五、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管由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迁安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六、你公司应在20日内将验收意见及验收调查报告送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迁安市环境保护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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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迁安市思文科德簿板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60万吨电工钢、镀锡板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迁安市思文科德簿板科技有限公司:

    所报《关于迁安市思文科德簿板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电工钢、镀锡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请示》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迁安市大五里乡产业集聚区内。年产 60 万吨电工钢、镀锡板项目(年产电镀锡商品卷20 万吨、电工钢商品卷40万吨),投资 175546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00万元。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 2012 8月通过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冀环评[2012]195 )。在建设过程中工程发生变更,该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于 2015 2 13 日通过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冀环评函[2015]199 )

二、2016324日,迁安市思文科德簿板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竣工验收请示,2016329日,我厅组织相关单位

 

对该项目进行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和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废气防治措施

酸轧工序、退火工序、单机架平整机组产生的废气均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同时也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标准限值要求;电镀锡机组设置两套排雾系统,设置酸碱雾净化塔一座处理电镀锡机组碱洗产生的含碱废气、电镀锡机组酸洗产生的含酸废气、镀锡及漂洗产生硫酸雾,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30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酸雾净化塔一台处理钝化及漂洗工艺产生的酸洗废气,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30m高排气筒排放。废酸再生工序再生酸焙烧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洗涤塔处理后,通过一根 30m 高排气筒排放;废酸再生铁粉仓的排放粉尘采用塑烧板除尘器处理,废气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制氢产生的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 2 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各类废气均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防治措施

酸性废水单独处理,处理工艺采用“中和+澄清沉淀+过滤+多效蒸发”处理工艺,蒸发得到水蒸气经回收热量并冷却后形成冷凝水并回用,剩余含氯化物的结晶体作为固废处理。含硫酸根酸性废水,采用“中和+澄清+调节+过滤”处理工艺;乳化液及浓含油废水分别由浓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和稀含油碱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稀含油碱性废水采用“调节+气浮+生化+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进入酸性废水处理系统,进行“中和+澄清+过滤”处理。监测结果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一级 A 标准限值要求。氯化物满足《河北省氯化物排放标准》(DB 13/831-2006)表 1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加工行业Ⅰ类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固废防治措施

生产机组产生的废润滑油、轧制油泥、酸性污泥等危险废物,送至迁安市志诚润滑油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四)噪声防治措施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制定了公司的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成立了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备案。

三、该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并采取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实施工作,确保风险事故下的环境安全。

五、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管由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迁安市环境保护局负责。

六、你公司应在20日内将验收意见及验收调查报告送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迁安市环境保护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