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政策
名称 关于承德东~阳乐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16-00196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辐〔2016〕114号
发布日期 2016-04-22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承德东~阳乐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08-01 16:40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承德东~阳乐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境影响报书的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所报《承德东~阳乐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承德东~阳乐500kV双回线路工程,起点为承德东500kV变电站,终点为阳乐500kV变电站,线路全线同塔双回架设,路径长度100km,途经承德市宽城县和唐山市迁西县、迁安市。

()扩建承德东500kV变电站,本期扩建2个出线间隔,至阳乐500kV变电站; 分别在1号和4号主变低压侧各安装1×60MVar电抗器组。

()扩建阳乐500kV变电站扩建工程,本期扩建2个出线间隔,至承德东500kV变电站;分别在1号和3号主变低压侧各安装1×60MVar电抗器组。

扩建工程均在原有变电站围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新征用地。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我厅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

    (三)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等,不得外排。

    (四)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用地面积和植被的破坏,及时恢复施工现场、道路等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我厅委托承德市、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承德市、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4月2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策

关于承德东~阳乐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境影响报书的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所报《承德东~阳乐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承德东~阳乐500kV双回线路工程,起点为承德东500kV变电站,终点为阳乐500kV变电站,线路全线同塔双回架设,路径长度100km,途经承德市宽城县和唐山市迁西县、迁安市。

()扩建承德东500kV变电站,本期扩建2个出线间隔,至阳乐500kV变电站; 分别在1号和4号主变低压侧各安装1×60MVar电抗器组。

()扩建阳乐500kV变电站扩建工程,本期扩建2个出线间隔,至承德东500kV变电站;分别在1号和3号主变低压侧各安装1×60MVar电抗器组。

扩建工程均在原有变电站围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新征用地。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我厅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

    (三)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等,不得外排。

    (四)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用地面积和植被的破坏,及时恢复施工现场、道路等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并做好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我厅委托承德市、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承德市、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4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