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予审批霸州市卓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70万吨/年镀锌板带镀锌钢管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的函
霸州市卓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所报《霸州市卓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70万吨/年镀锌板带镀锌钢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做好未通过2014年度重点流域考核地区后续整改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834号)要求,在通过2015年度实施情况考核前,对未通过考核的北京市朝阳区、天津市静海县、河北省廊坊市、河南省新乡市、湖北省宜昌市,国家和相关地方各级环保部门暂停审批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经研究,我厅决定不予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待解除限批后重新上报。
你公司如不服本通知的决定,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我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