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燕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所报《唐山燕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4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带余热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2009年4月,河北省环保厅以冀环评[2009]181号文批复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位于唐山市丰润区泉河头镇吴事庄村南部。2011年9月,河北省环保厅以冀环评函[2011]808号通过该项目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内容为水泥工段。2014年12月10日,该项目经唐山市环保局同意投入试生产。
二、该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与水泥磨循环冷却水全部回用于增湿塔喷水、生料磨喷水和厂区绿化等,不外排。粉尘排放点安装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烟尘分别经15-55米高排气筒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产噪设备采取建筑密闭等措施。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捕集的粉尘、生活垃圾等,其中粉尘全部返回工艺使用,生活垃圾收集后送指定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固体废物实现分类处理处置。
三、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该项目进行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和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唐山燕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4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带余热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一)有组织粉尘排放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2要求,同时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3要求,同时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要求。
(二)废水排放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18-2002)绿化用水标准要求。
(三)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限值要求。
(四)相关环保措施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
四、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六、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管由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丰润分局负责。
七、你公司应在20日内将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送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丰润分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7月15日
抄送:河北省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唐山市
环境保护局、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丰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