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视频会议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及省直管县政府: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根据省领导要求,将召开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 间
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
2、地 点
省主会场:省环保厅三楼视频会议室
设区市及省直管县(市)分会场:设区市及省直管县(市)分会场设在当地环保局视频会议室
县(市、区)分会场:县(市、区)分会场设在当地环保局视频会议室
3、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5月19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4、参加人员
省主会场: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省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省大气办有关负责同志(名单附后)。
设区市及省直管县(市)分会场:各设区市及省直管县(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设区市及省直管县(市)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大气办主要负责同志。与会人员范围比照省主会场确定。
县(市、区)分会场: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县(市、区)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大气办主要负责同志。与会人员范围比照省主会场确定。
请各设区市政府通知各县(市、区)政府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请省直有关部门及各设区市、直管县政府将参会人员名单回执于5月26日(星期二)中午下班前报省大气办。
联 系 人:马磊
联系电话:0311-87909986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
附件
在省主会场参加
会议的省有关部门、单位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气象局、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银监局、河北能源监管办
其他有关部门、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委农工部、省林业厅、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