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政策
名称 关于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15-00215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气领办〔2015〕60号
发布日期 2015-05-25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09 09:42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视频会议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及省直管县政府:

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根据省领导要求,将召开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 

2015527(星期三)上午900

2、地 

省主会场:省环保厅三楼视频会议室

设区市及省直管县(市)分会场:设区市及省直管县(市)分会场设在当地环保局视频会议室

县(市、区)分会场:县(市、区)分会场设在当地环保局视频会议室

3、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519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4、参加人员

省主会场: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省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省大气办有关负责同志(名单附后)。

设区市及省直管县(市)分会场:各设区市及省直管县(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设区市及省直管县(市)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大气办主要负责同志。与会人员范围比照省主会场确定。

县(市、区)分会场: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县(市、区)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大气办主要负责同志。与会人员范围比照省主会场确定。

请各设区市政府通知各县(市、区)政府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请省直有关部门及各设区市、直管县政府将参会人员名单回执于526日(星期二)中午下班前报省大气办。

联 系 人:马磊  

联系电话:0311-87909986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5

 

附件

 

在省主会场参加

会议的省有关部门、单位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气象局、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银监局、河北能源监管办

 

其他有关部门、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委农工部、省林业厅、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公司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策

关于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视频会议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及省直管县政府:

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根据省领导要求,将召开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 

2015527(星期三)上午900

2、地 

省主会场:省环保厅三楼视频会议室

设区市及省直管县(市)分会场:设区市及省直管县(市)分会场设在当地环保局视频会议室

县(市、区)分会场:县(市、区)分会场设在当地环保局视频会议室

3、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519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4、参加人员

省主会场: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省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省大气办有关负责同志(名单附后)。

设区市及省直管县(市)分会场:各设区市及省直管县(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设区市及省直管县(市)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大气办主要负责同志。与会人员范围比照省主会场确定。

县(市、区)分会场: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县(市、区)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大气办主要负责同志。与会人员范围比照省主会场确定。

请各设区市政府通知各县(市、区)政府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请省直有关部门及各设区市、直管县政府将参会人员名单回执于526日(星期二)中午下班前报省大气办。

联 系 人:马磊  

联系电话:0311-87909986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5

 

附件

 

在省主会场参加

会议的省有关部门、单位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气象局、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银监局、河北能源监管办

 

其他有关部门、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委农工部、省林业厅、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