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保定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延期试生产的函
河北建投灵峰环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所报《关于保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试生产延期的请示》(冀灵环发字〔2014〕57号)收悉。根据河北省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现场检查结果,该项目主体工程和主要环保设施已建设完成,我厅同意该项目延期试生产至2015年3月31日。
试生产期间要认真落实环评批复各项要求,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确保正常稳定运行,在试生产期间要完成自动监控设施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工作,并向原环评审批部门说明飞灰处理变更情况。请你单位在试生产期内向环境保护部申请竣工环保验收。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