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山东省处置征询意见的函 | ||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索引号 | 000218077/ |
| 主题分类 | 政策 | 文号 | |
| 发布日期 | 2014-08-05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山东省处置征询意见的函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我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650吨含镍废催化剂(HW46),拟于2015年6月底前转移至贵省处置,接纳单位为山东省淄博齐力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转移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确保运输安全。贵厅是否同意转移,请函告我厅。
联系人:河北省环保厅污防处 张启发
电 话:0311-87908381(兼传真)
附件: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沧州分公司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山东省淄博齐
力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申请(沧环
防函[2014]97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8月5日
抄送: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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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山东省处置征询意见的函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4-10-28
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山东省处置征询意见的函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我省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650吨含镍废催化剂(HW46),拟于2015年6月底前转移至贵省处置,接纳单位为山东省淄博齐力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转移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确保运输安全。贵厅是否同意转移,请函告我厅。
联系人:河北省环保厅污防处 张启发
电 话:0311-87908381(兼传真)
附件: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沧州分公司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山东省淄博齐
力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申请(沧环
防函[2014]97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8月5日
抄送: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