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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同意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北省进行处置的函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索引号 000218077/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发布日期 2014-08-05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同意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北省进行处置的函

发布日期:2014-10-28 10:08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同意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北省进行处置的函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贵厅《关于商榷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函》(防商函〔20147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同意贵省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约20吨废铅酸蓄电池(HW49 900-044-49),于2014年12月底前转移至我省保定港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请贵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及时通知沿途经过的省(市、自治区),并监督该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转移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必须按照指定路线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营资质的车辆运输,同时做好防雨、防遗失、防撒漏工作,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485

抄送:保定市环保局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安新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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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转移至河北省进行处置的函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贵厅《关于商榷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函》(防商函〔20147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同意贵省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约20吨废铅酸蓄电池(HW49 900-044-49),于2014年12月底前转移至我省保定港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请贵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及时通知沿途经过的省(市、自治区),并监督该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转移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必须按照指定路线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营资质的车辆运输,同时做好防雨、防遗失、防撒漏工作,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485

抄送:保定市环保局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安新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