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2年度我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的报告 | ||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 索引号 | 000218077/2013-00275 |
| 主题分类 | 政策 | 文号 | 冀环办函[2013]493号 |
| 发布日期 | 2013-05-05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2012年度我省危险废物
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的报告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现将我省2012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进展及成效
按照《“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环办[2011]48号)以及全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视频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我省围绕加快经济强省,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以严厉打击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摸清了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底数。2012年,我省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及时开展了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全面排查工作,全省共确定799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同时,我厅下发《关于开展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从2012年5月中下旬至7月初组织对各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排查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场检查涉及危险废物企业140多家,涉及15类行业,发现并查处了一批危险废物产生、处置经营单位的环境违法问题。在此基础上确定了399家企业作为省级及以上重点监管源。2012年以来,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排查率达到100%,100%建立管理台账,100%纳入日常监管。
(二)进一步巩固铅蓄电池企业整治成果。2011年底,全省铅蓄电池企业为107家,为进一步巩固去年铅蓄电池企业专项整治成果,我省印发了《关于开展河北省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向11个设区市转发了环保部制定的《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保核查指南》。在2011年铅蓄电池企业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六个一律”要求,再次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去年上半年又关闭取缔铅蓄电池企业25家。目前,全省共有铅蓄电池企业82家,通过集中整治,33家已被列入取缔关闭,10家被停产整治,只有23家企业正常生产,未被取缔关闭的铅蓄电池企业均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有18家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
(三)加强相关管理人员培训。为增强管理人员的素质,全面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全省下大力抓了人员培训工作,对环保部门和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人员组织了培训。省环保厅组织了14期环境监察人员岗位培训班,对全省3430名环境监察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组织了4期危废产生单位管理人员培训班,对全省400余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负责人、技术主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组织对全省50余家危废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组织了2期全省环保部门固体废物管理人员培训班,对 11个设区市和179个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局的200余人参加了业务培训。
(四)出台文件细化管理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行业健康发展,以“了解企业诉求,解决实际困难,保障环境安全”为主题,采取面对面的方式,我省组织召开了由56家危废集中处置企业的负责人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围绕加强全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先后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完善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台账要求、明确危险废物标识设置、对铬渣产生单位进行重点环境监管、加强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保障环境安全等方面的文件。
实际工作中,我省紧紧围绕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监管、确保环境安全这个中心,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工作任务的落实。一是广泛发动,部门联动。按照环保部的要求,省政府组织召开了省、市、县三级环保专项行动的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特别是对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设区市政府也分别召开了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认真进行了动员和广泛发动。二是注重与环境监察、应急等工作相结合。2012年5月至8月,全省组织开展了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行动,特别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环境风险进行了检查。另一方面将做好环境应急防控工作做为工作目标。三是注重解决严重违法问题。去年8月,我厅对富士康精密电子(廊坊)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申报登记弄虚作假、未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将危险废物交给无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和未张贴危险废物警示标志等环境问题。我厅依法对该公司立案处罚。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2年,在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危险废物监管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对危险废物管理新要求落实不到位。2008年环保部颁布实施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以前建成项目产生的部分废物,按照老目录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新目录则属于危险废物。少数老企业未对照新目录提高管理级别,对其产生的危险废物仍按一般废物管理。二是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水平较低。目前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工艺技术大多较落后,处理装备水平低,处理规模小,危废处理种类单一,急需加快建设我省危废处置中心,特别是安全填埋场建设。
下一步,我省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出台加强危废监管的意见和措施。一是从源头加强危废产生单位监管,明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关于危废管理的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完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具体要求的通知》,审查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方案是否符合要求,加大竣工验收时对危险废物处置措施的核查力度。二是建立危废产生单位与危废处置单位签订的处置合同协议备案制度。利用协议和现场核查力度为手段,佐证申报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二)加强执法,严格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监管。一是跟踪危险废物经营持证单位运行情况,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活动和超范围经营的行为。二是加强危险废物跨地区转移的监控,出台关于危废跨地区转移的具体要求。为确保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我厅将加强与外省市的协调沟通,探索建立联合检查机制。三是推行危险废物行政代处置。出台我省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推行代处置的意见。逾期不处置或处置不符合规定的,指定单位代为处置。
特此报告。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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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2年度我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的报告
来源: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3-10-28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2012年度我省危险废物
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的报告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现将我省2012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进展及成效
按照《“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环办[2011]48号)以及全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视频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我省围绕加快经济强省,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以严厉打击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摸清了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底数。2012年,我省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及时开展了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全面排查工作,全省共确定799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同时,我厅下发《关于开展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从2012年5月中下旬至7月初组织对各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排查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场检查涉及危险废物企业140多家,涉及15类行业,发现并查处了一批危险废物产生、处置经营单位的环境违法问题。在此基础上确定了399家企业作为省级及以上重点监管源。2012年以来,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排查率达到100%,100%建立管理台账,100%纳入日常监管。
(二)进一步巩固铅蓄电池企业整治成果。2011年底,全省铅蓄电池企业为107家,为进一步巩固去年铅蓄电池企业专项整治成果,我省印发了《关于开展河北省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向11个设区市转发了环保部制定的《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保核查指南》。在2011年铅蓄电池企业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六个一律”要求,再次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去年上半年又关闭取缔铅蓄电池企业25家。目前,全省共有铅蓄电池企业82家,通过集中整治,33家已被列入取缔关闭,10家被停产整治,只有23家企业正常生产,未被取缔关闭的铅蓄电池企业均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有18家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
(三)加强相关管理人员培训。为增强管理人员的素质,全面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全省下大力抓了人员培训工作,对环保部门和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人员组织了培训。省环保厅组织了14期环境监察人员岗位培训班,对全省3430名环境监察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组织了4期危废产生单位管理人员培训班,对全省400余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负责人、技术主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组织对全省50余家危废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组织了2期全省环保部门固体废物管理人员培训班,对 11个设区市和179个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局的200余人参加了业务培训。
(四)出台文件细化管理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行业健康发展,以“了解企业诉求,解决实际困难,保障环境安全”为主题,采取面对面的方式,我省组织召开了由56家危废集中处置企业的负责人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围绕加强全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先后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完善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台账要求、明确危险废物标识设置、对铬渣产生单位进行重点环境监管、加强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保障环境安全等方面的文件。
实际工作中,我省紧紧围绕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监管、确保环境安全这个中心,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工作任务的落实。一是广泛发动,部门联动。按照环保部的要求,省政府组织召开了省、市、县三级环保专项行动的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特别是对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设区市政府也分别召开了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认真进行了动员和广泛发动。二是注重与环境监察、应急等工作相结合。2012年5月至8月,全省组织开展了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行动,特别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环境风险进行了检查。另一方面将做好环境应急防控工作做为工作目标。三是注重解决严重违法问题。去年8月,我厅对富士康精密电子(廊坊)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申报登记弄虚作假、未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将危险废物交给无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和未张贴危险废物警示标志等环境问题。我厅依法对该公司立案处罚。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2年,在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危险废物监管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对危险废物管理新要求落实不到位。2008年环保部颁布实施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以前建成项目产生的部分废物,按照老目录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新目录则属于危险废物。少数老企业未对照新目录提高管理级别,对其产生的危险废物仍按一般废物管理。二是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水平较低。目前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工艺技术大多较落后,处理装备水平低,处理规模小,危废处理种类单一,急需加快建设我省危废处置中心,特别是安全填埋场建设。
下一步,我省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出台加强危废监管的意见和措施。一是从源头加强危废产生单位监管,明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关于危废管理的要求。研究制定《关于完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具体要求的通知》,审查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方案是否符合要求,加大竣工验收时对危险废物处置措施的核查力度。二是建立危废产生单位与危废处置单位签订的处置合同协议备案制度。利用协议和现场核查力度为手段,佐证申报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二)加强执法,严格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监管。一是跟踪危险废物经营持证单位运行情况,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活动和超范围经营的行为。二是加强危险废物跨地区转移的监控,出台关于危废跨地区转移的具体要求。为确保跨省转移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我厅将加强与外省市的协调沟通,探索建立联合检查机制。三是推行危险废物行政代处置。出台我省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推行代处置的意见。逾期不处置或处置不符合规定的,指定单位代为处置。
特此报告。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