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所报《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结合秦皇岛市环保局初审意见和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2×350t/d国产炉排式垃圾焚烧锅炉,配1×12MW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建设中水深度处理站、化学水处理车间、垃圾残渣池、飞灰储仓、渣仓、灰库等其它生产辅助设施,以及综合楼等生活办公设施。工程总投资22012万元(需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环保投资3089万元,预计2009年底建成投产。秦皇岛市发改委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项目选址位于抚宁县留守营镇潘官营村南,抚宁县国土局和抚宁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处出具意见,同意项目选址和建设。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及投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环评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施工现场场界四周采用遮挡措施;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尽量减少物料洒落;堆料场设简易棚和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以减少二次扬尘。对高噪声的机械安装隔声装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界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90)相关标准要求。
2、焚烧炉烟气经“燃烧控制+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通过高70m的烟囱排入大气,外排废气须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标准要求,二噁英排放浓度须满足欧盟排放标准要求。
垃圾仓采用封闭式结构,在垃圾仓垃圾卸料平台的进出口设置风幕门,垃圾仓内由锅炉一次风机维持负压,防止臭气外泄;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产生恶臭由风机抽引至垃圾焚烧锅炉焚烧;厂区种植绿化隔离带等措施,确保厂界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垃圾运输采用专用密闭式设渗滤液收集装置的垃圾运输车,保证在垃圾运输过程中臭气得到有效控制。
3、垃圾渗滤液采用物化-生化综合工艺处理,流程为 “絮凝沉淀+吹脱+UASB厌氧+硝化反硝化+好氧(MBR)”;化学处理室废水在厂区进行中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化学处理室废水一并排入抚宁县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各污染物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必须满足抚宁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抚宁县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试运行。
4、该项目主要产噪设备锅炉风机、汽轮发电机、空压机、冷却塔等,经采取减振基础、加装消音器或隔声罩以及建筑隔声等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等方式,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6、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400m,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三、工程设施涉及辐射设施的,需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四、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中规定的各项清洁生产、污染防治和总量削减措施,工程投产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秦皇岛市环保局确定的总量指标内:SO2224t/a、烟粉尘72t/a、COD27.7t/a、氨氮2.03t/a、工业固体废物8672t/a。总量削减方案须纳入“三同时”验收内容。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向秦皇岛市环保局书面提交试运行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试运行。项目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须向省环保厅申请验收,经我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转。项目建设内容如发生变化,需及时向我厅报告。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六、我厅会同秦皇岛市、抚宁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七、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省发改委、秦皇岛市环保局、抚宁县环保局等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秦皇岛市环保局报告“三同时”完成情况。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电力 环境影响 报告书 批复
抄送:省发改委,省环境执法监察局,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秦皇岛市、抚宁县环保局,抚宁县国土局、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处,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