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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磁县鑫盛煤化工有限公司异地技改年产108万吨捣固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保厅 索引号 000218077/2009-01331
主题分类 政策 文号 冀环评〔2009〕202号
发布日期 2009-11-27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磁县鑫盛煤化工有限公司异地技改年产108万吨捣固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3-01-24 11:45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磁县鑫盛煤化工有限公司
所报《磁县鑫盛煤化工有限公司异地技改年产108万吨捣固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结合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意见和邯郸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总投资23000万元,主要建设2×60JT55-550D型焦炉及其相应的备煤系统、湿熄焦、筛焦系统和煤气净化系统,焦炭生产能力108×104t/a。工程选址位于磁县时村营磁县煤化工产业聚集区内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邯郸市发改委已备案),磁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土地使用意见,磁县规划建设局同意项目选址。在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因此,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环评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中规定的各项清洁生产、污染防治及总量削减措施,工程投产后,污染物排放总量须控制在邯郸市环保局批复的总量指标以内,即烟(粉)尘277.52t/a、二氧化硫97.59t/a。
三、生产过程中须注意以下问题:
1、煤转运及粉碎粉尘、焦炉装煤和推焦烟气、熄焦粉尘、焦炉加热烟气(焦炉加热燃用净化后的焦炉煤气和甲醇合成弛放气)、筛焦废气、硫铵干燥尾气经分别处理后,烟(粉)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及速率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NH3排放速率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煤气净化采用PDS脱硫工艺和喷淋式饱和器硫铵工艺,脱硫液再生塔废气经尾气洗涤塔(H2SO4)洗涤,NH3排放速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
粗苯管式炉燃用净化后的焦炉煤气加热,烟尘、SO2排放浓度及速率须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
2×20t/h锅炉燃用净化后的焦炉煤气,烟尘、SO2排放浓度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工艺废气产生点和排放点,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焦炉炉体颗粒物、BSO、B(a)P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二级标准;氨和H2S厂界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2、在设计过程中,要进一步优化废水处理工艺,采取节水措施,减少新鲜水使用量。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冷却系统排污水及生活污水,经A/A/O生物脱氮工艺处理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表3二级标准后,全部用于湿熄焦。厂区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本工程设废水排放口。
厂区设一座容积为20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兼消防废水收集池)和1座1500m3事故水池,收集的初期雨水和消防废水分批送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3、对主生产区地面、事故池、消防废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危废暂存场等要采取严格完善的防渗措施,防止渗漏造成对地下水污染。
4、采取有效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工程实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标准
5、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规定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名录分别进行妥善处理、处置,不准随意外排。
6、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0米,在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学校、居民区、医院等永久性环境敏感点。
7、加强生产设施及危险原料贮存、运输等设施维护与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规定和环评报告书所制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风险事故情况下环境安全。
8、本工程运行前,磁县隆宝冶金焦化厂原焦炉和活性灰生产设施必须停产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向邯郸市环保局书面提交试生产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时需提交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理报告。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项目建设内容如发生变化,需及时向我厅报告。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五、我厅会同邯郸市、磁县环保局负责施工期间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
六、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邯郸市、磁县环保局、邯郸市发改委,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邯郸市环保局报告“三同时”完成情况。
 
 
                            二OO九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焦化 环境影响 报告书 批复
 抄送:省环境执法监察局,邯郸市发改委,邯郸市环保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09年5月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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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鑫盛煤化工有限公司
所报《磁县鑫盛煤化工有限公司异地技改年产108万吨捣固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结合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意见和邯郸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总投资23000万元,主要建设2×60JT55-550D型焦炉及其相应的备煤系统、湿熄焦、筛焦系统和煤气净化系统,焦炭生产能力108×104t/a。工程选址位于磁县时村营磁县煤化工产业聚集区内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邯郸市发改委已备案),磁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了土地使用意见,磁县规划建设局同意项目选址。在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因此,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环评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中规定的各项清洁生产、污染防治及总量削减措施,工程投产后,污染物排放总量须控制在邯郸市环保局批复的总量指标以内,即烟(粉)尘277.52t/a、二氧化硫97.59t/a。
三、生产过程中须注意以下问题:
1、煤转运及粉碎粉尘、焦炉装煤和推焦烟气、熄焦粉尘、焦炉加热烟气(焦炉加热燃用净化后的焦炉煤气和甲醇合成弛放气)、筛焦废气、硫铵干燥尾气经分别处理后,烟(粉)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及速率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NH3排放速率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煤气净化采用PDS脱硫工艺和喷淋式饱和器硫铵工艺,脱硫液再生塔废气经尾气洗涤塔(H2SO4)洗涤,NH3排放速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
粗苯管式炉燃用净化后的焦炉煤气加热,烟尘、SO2排放浓度及速率须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
2×20t/h锅炉燃用净化后的焦炉煤气,烟尘、SO2排放浓度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工艺废气产生点和排放点,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焦炉炉体颗粒物、BSO、B(a)P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二级标准;氨和H2S厂界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2、在设计过程中,要进一步优化废水处理工艺,采取节水措施,减少新鲜水使用量。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冷却系统排污水及生活污水,经A/A/O生物脱氮工艺处理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表3二级标准后,全部用于湿熄焦。厂区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本工程设废水排放口。
厂区设一座容积为20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兼消防废水收集池)和1座1500m3事故水池,收集的初期雨水和消防废水分批送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3、对主生产区地面、事故池、消防废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危废暂存场等要采取严格完善的防渗措施,防止渗漏造成对地下水污染。
4、采取有效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工程实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标准
5、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规定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名录分别进行妥善处理、处置,不准随意外排。
6、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0米,在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学校、居民区、医院等永久性环境敏感点。
7、加强生产设施及危险原料贮存、运输等设施维护与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规定和环评报告书所制订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风险事故情况下环境安全。
8、本工程运行前,磁县隆宝冶金焦化厂原焦炉和活性灰生产设施必须停产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向邯郸市环保局书面提交试生产申请,经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厅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时需提交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理报告。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项目建设内容如发生变化,需及时向我厅报告。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五、我厅会同邯郸市、磁县环保局负责施工期间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
六、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邯郸市、磁县环保局、邯郸市发改委,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邯郸市环保局报告“三同时”完成情况。
 
 
                            二OO九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焦化 环境影响 报告书 批复
 抄送:省环境执法监察局,邯郸市发改委,邯郸市环保局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09年5月7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