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环办发〔2017〕43号
关于做好我省火电、造纸等行业
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审批局: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和环保部印发的《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号)要求,现将我省火电、造纸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领范围
全省范围内火电和造纸行业:火电行业为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的火电机组所在企业,以及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其中自备电厂所在企业仅包括执行GB13223标准的设施(蒸汽仅用于供热且不发电的锅炉除外)。造纸行业为所有制浆企业、造纸企业、浆纸联合企业,以及列入2015年环境统计口径范围内的纸制品企业。
保定、廊坊市钢铁和水泥行业:钢铁行业含有炼焦、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等两项及以上工序的钢铁联合企业。水泥行业为含熟料生产工艺的水泥制造企业和独立粉磨站企业。
二、受理和核发部门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已列入国家污染物排放重点监控范围的设计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规模的火力发电企业(以下简称“30万千瓦以上火电企业”)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申领或换证;独立粉磨站企业向所在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县审批局申领或换证;其他企业向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市审批局申领或换证。
三、申领流程
30万千瓦以上火电企业应在5月20日前,按要求向省环保厅进行申领,其他企业按有关市县的时限要求进行申领或换证。
(一)30万千瓦以上火电企业向省环保厅、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申报材料;
(二)省环保厅受理排污许可申请后将排污许可证申请向社会公示;
(三)省环保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四、申报材料要求
30万千瓦以上火电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文件,即通过国家排污许可平台审查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装置,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
(二)有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主要承诺内容包括: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等。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2014〕80号)和《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66号)要求,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已运行的企业须提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审批文件。
(四)企业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设置的情况说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还应提供纳污范围、纳污企业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环保局、审批局根据国家排污许可工作时限要求,合理安排本辖区内排污许可证的申领核发工作。全省火电、造纸行业,保定、廊坊市钢铁和水泥行业均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领核发工作。请各市环保局、审批局通知本辖区内30万千瓦以上火电企业按时进行排污许可证申领。
(二)鼓励企业自行登录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申领排污许可证。确因时间、技术等原因无法按时自行填报的企业,可根据自主自愿的原则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填报。为便于企业查找相关机构信息,现将省内甲级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单附后。
附件: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规模的火力发电企业名单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附件:
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规模的火力发电企业名单
序号 |
地区 |
企业名称 |
1 |
石家庄 |
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 |
2 |
石家庄 |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
3 |
石家庄 |
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 |
4 |
石家庄 |
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 |
5 |
石家庄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 |
6 |
石家庄 |
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7 |
石家庄 |
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8 |
承德 |
国电滦河热电有限公司 |
9 |
承德 |
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 |
10 |
承德 |
河北建投承德上板城热电厂 |
11 |
张家口 |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 |
12 |
张家口 |
河北建投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3 |
张家口 |
张家口国电怀安热电有限公司 |
14 |
张家口 |
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张家口 |
河北大唐蔚县电厂 |
16 |
秦皇岛 |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7 |
秦皇岛 |
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8 |
唐山 |
河北大唐国际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9 |
唐山 |
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 |
唐山 |
大唐国际陡河发电厂 |
21 |
唐山 |
河北大唐国际丰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22 |
唐山 |
华润电力唐山丰润有限公司 |
23 |
唐山 |
华润电力(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 |
24 |
唐山 |
唐山开滦东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唐山 |
开滦协鑫发电有限公司 |
26 |
廊坊 |
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7 |
廊坊 |
国电华北电力廊坊热电厂 |
28 |
保定 |
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 |
29 |
保定 |
大唐保定热电厂 |
30 |
沧州 |
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1 |
沧州 |
华润电力(渤海新区)有限公司 |
32 |
沧州 |
沧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33 |
沧州 |
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34 |
衡水 |
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5 |
衡水 |
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6 |
邢台 |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7 |
邢台 |
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8 |
邯郸 |
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39 |
邯郸 |
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 |
40 |
邯郸 |
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41 |
邯郸 |
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42 |
邯郸 |
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 |
43 |
邯郸 |
国电电力邯郸东郊热电厂 |
44 |
定州 |
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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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火电、造纸等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时间:2018-01-17
冀环办发〔2017〕43号
关于做好我省火电、造纸等行业
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审批局: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和环保部印发的《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号)要求,现将我省火电、造纸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领范围
全省范围内火电和造纸行业:火电行业为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的火电机组所在企业,以及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其中自备电厂所在企业仅包括执行GB13223标准的设施(蒸汽仅用于供热且不发电的锅炉除外)。造纸行业为所有制浆企业、造纸企业、浆纸联合企业,以及列入2015年环境统计口径范围内的纸制品企业。
保定、廊坊市钢铁和水泥行业:钢铁行业含有炼焦、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等两项及以上工序的钢铁联合企业。水泥行业为含熟料生产工艺的水泥制造企业和独立粉磨站企业。
二、受理和核发部门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已列入国家污染物排放重点监控范围的设计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规模的火力发电企业(以下简称“30万千瓦以上火电企业”)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申领或换证;独立粉磨站企业向所在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县审批局申领或换证;其他企业向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市审批局申领或换证。
三、申领流程
30万千瓦以上火电企业应在5月20日前,按要求向省环保厅进行申领,其他企业按有关市县的时限要求进行申领或换证。
(一)30万千瓦以上火电企业向省环保厅、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申报材料;
(二)省环保厅受理排污许可申请后将排污许可证申请向社会公示;
(三)省环保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四、申报材料要求
30万千瓦以上火电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文件,即通过国家排污许可平台审查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装置,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
(二)有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主要承诺内容包括: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等。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2014〕80号)和《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66号)要求,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已运行的企业须提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审批文件。
(四)企业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设置的情况说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还应提供纳污范围、纳污企业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环保局、审批局根据国家排污许可工作时限要求,合理安排本辖区内排污许可证的申领核发工作。全省火电、造纸行业,保定、廊坊市钢铁和水泥行业均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领核发工作。请各市环保局、审批局通知本辖区内30万千瓦以上火电企业按时进行排污许可证申领。
(二)鼓励企业自行登录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申领排污许可证。确因时间、技术等原因无法按时自行填报的企业,可根据自主自愿的原则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填报。为便于企业查找相关机构信息,现将省内甲级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单附后。
附件: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规模的火力发电企业名单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附件:
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规模的火力发电企业名单
序号 |
地区 |
企业名称 |
1 |
石家庄 |
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 |
2 |
石家庄 |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
3 |
石家庄 |
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 |
4 |
石家庄 |
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 |
5 |
石家庄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 |
6 |
石家庄 |
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7 |
石家庄 |
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8 |
承德 |
国电滦河热电有限公司 |
9 |
承德 |
国电承德热电有限公司 |
10 |
承德 |
河北建投承德上板城热电厂 |
11 |
张家口 |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 |
12 |
张家口 |
河北建投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3 |
张家口 |
张家口国电怀安热电有限公司 |
14 |
张家口 |
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张家口 |
河北大唐蔚县电厂 |
16 |
秦皇岛 |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7 |
秦皇岛 |
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8 |
唐山 |
河北大唐国际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9 |
唐山 |
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 |
唐山 |
大唐国际陡河发电厂 |
21 |
唐山 |
河北大唐国际丰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22 |
唐山 |
华润电力唐山丰润有限公司 |
23 |
唐山 |
华润电力(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 |
24 |
唐山 |
唐山开滦东方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唐山 |
开滦协鑫发电有限公司 |
26 |
廊坊 |
三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7 |
廊坊 |
国电华北电力廊坊热电厂 |
28 |
保定 |
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 |
29 |
保定 |
大唐保定热电厂 |
30 |
沧州 |
河北国华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1 |
沧州 |
华润电力(渤海新区)有限公司 |
32 |
沧州 |
沧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 |
33 |
沧州 |
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34 |
衡水 |
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5 |
衡水 |
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6 |
邢台 |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7 |
邢台 |
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8 |
邯郸 |
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39 |
邯郸 |
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 |
40 |
邯郸 |
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41 |
邯郸 |
国电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42 |
邯郸 |
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 |
43 |
邯郸 |
国电电力邯郸东郊热电厂 |
44 |
定州 |
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