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保定市开展“回头看”督察情况进行反馈 | ||
发布机构 | 索引号 | 0218077J/2019-01442 | |
主题分类 | 环保督察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
对保定市开展“回头看”督察情况进行反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5日,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保定市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并同步进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形成督察反馈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1月3日晚,向保定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张路锁宣读“回头看”督察反馈意见。市委书记聂瑞平作表态发言。市长郭建英主持会议。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李建良传达省领导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总协调人曹海波宣读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察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2017年省委、省政府对保定开展环保集中督察以后,保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工作落实,研究制定了《保定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关于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环境保护督察情况的整改方案》并印发实施,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攻坚风暴行动,对督察交办问题开展了全面整治。保定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期间,PM2.5浓度均值83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46.1%,在生态环境部对“2+26”城市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估考核中被评为优秀。2018年1-9月份,保定市10个河流(湖库)国省考断面中9个达到考核标准。保定市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举报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截至2018年11月10日,整改完成率达到80.9%。
督察指出,保定市虽然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做了大量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一些环境问题仍未完成整改,部分问题仍然突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仍然未落实到位,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党委政府推进工作有时不严、不实,环保领导机构配置不够合理,责任落实机制不健全。二是宣传工作开展不够有力,未能形成全社会强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治理的社会氛围。保定市及各县(市、区)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氛围营造上,理论宣传多、鲜活事例少,泛味条文多、解读政策少,缺乏系统性的、经常性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教育和引导。三是部分市直部门懒政、怠政等问题仍然突出,对自身承担的环保工作推进不力。《保定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出台后,多数市直部门领导对本单位承担的环保职责不清楚、不了解,没有认真研究怎样对交办问题进行整改。四是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县一级环保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缺乏专业人员,基层数字化监管设备配备明显不足,执法车辆配备与其他地方相比差距较大。五是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力。建筑工地、工业企业料堆扬尘监管缺失,道路扬尘管控不力,散煤管控不力。六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整改进展缓慢。生活垃圾处理场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提标工作进展缓慢。保定市及各县(市、区)建成区、小城镇,配套管网不完善,没有雨污分流或分流不彻底,未建设初期雨水收集设施,雨污合流现象普遍。
督察要求,保定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内涵,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暨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高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旗帜,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上来,将低碳循环、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之中。二要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党委、政府生态环境组织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完善配套的抓工作落实政策机制、奖励机制、督导机制、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河北省关于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在选人用人上,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结果的运用。三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逐步形成不敢污染、不能污染、不想污染的社会氛围。要创新环保宣传工作方式方法,既有正面教育引导,又有反面典型曝光,同时,在媒体上公开设立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固定栏目等,形成全员参与、全民监督、齐抓共管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自觉。四要进一步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结合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制定实施全域的产业政策、产业布局与经济结构调整规划,从根本上解决“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经济增长方式。要在广大农村地区冬季取暖电代煤、气代煤基础上不断探索农村取暖的新技术、新措施、新路径,作为试点引进并逐步推广。
督察强调,请保定市委、市政府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通过保定市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并按有关规定向保定市委、市政府移交移送。
聂瑞平对督察组支持保定环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所作贡献表示感谢。他说,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客观实在,为我们深入推进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提供了宝贵机遇和强大动力。
聂瑞平表示,全市上下一定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全面彻底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坚定不移讲政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从坚决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坚决有力的措施,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坚定不移抓整改,以铁的意志和担当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全面落实“七明确”责任制,不折不扣逐项对标对表,雷厉风行、立行立改,不遮丑、不回避,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三是坚定不移聚合力,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主体责任装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推动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全力抓好环保督察“回头看”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把中央、省、市要求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每一名干部、每一名群众。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跟进,对失职渎职、推诿扯皮、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郭建英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部署、聚焦问题,拿出针对性措施,制定短期见效、长期治本的治理方案,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要补齐短板,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以这次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市四大班子领导以及党政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25个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开发区设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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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保定市开展“回头看”督察情况进行反馈
来源: 时间:2019-01-09
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
对保定市开展“回头看”督察情况进行反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5日,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保定市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并同步进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形成督察反馈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1月3日晚,向保定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张路锁宣读“回头看”督察反馈意见。市委书记聂瑞平作表态发言。市长郭建英主持会议。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李建良传达省领导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总协调人曹海波宣读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察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2017年省委、省政府对保定开展环保集中督察以后,保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工作落实,研究制定了《保定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关于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环境保护督察情况的整改方案》并印发实施,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攻坚风暴行动,对督察交办问题开展了全面整治。保定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期间,PM2.5浓度均值83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46.1%,在生态环境部对“2+26”城市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估考核中被评为优秀。2018年1-9月份,保定市10个河流(湖库)国省考断面中9个达到考核标准。保定市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举报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截至2018年11月10日,整改完成率达到80.9%。
督察指出,保定市虽然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做了大量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一些环境问题仍未完成整改,部分问题仍然突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仍然未落实到位,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党委政府推进工作有时不严、不实,环保领导机构配置不够合理,责任落实机制不健全。二是宣传工作开展不够有力,未能形成全社会强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治理的社会氛围。保定市及各县(市、区)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氛围营造上,理论宣传多、鲜活事例少,泛味条文多、解读政策少,缺乏系统性的、经常性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教育和引导。三是部分市直部门懒政、怠政等问题仍然突出,对自身承担的环保工作推进不力。《保定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出台后,多数市直部门领导对本单位承担的环保职责不清楚、不了解,没有认真研究怎样对交办问题进行整改。四是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县一级环保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缺乏专业人员,基层数字化监管设备配备明显不足,执法车辆配备与其他地方相比差距较大。五是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力。建筑工地、工业企业料堆扬尘监管缺失,道路扬尘管控不力,散煤管控不力。六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整改进展缓慢。生活垃圾处理场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提标工作进展缓慢。保定市及各县(市、区)建成区、小城镇,配套管网不完善,没有雨污分流或分流不彻底,未建设初期雨水收集设施,雨污合流现象普遍。
督察要求,保定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内涵,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暨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高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旗帜,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上来,将低碳循环、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之中。二要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党委、政府生态环境组织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完善配套的抓工作落实政策机制、奖励机制、督导机制、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河北省关于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在选人用人上,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结果的运用。三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逐步形成不敢污染、不能污染、不想污染的社会氛围。要创新环保宣传工作方式方法,既有正面教育引导,又有反面典型曝光,同时,在媒体上公开设立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固定栏目等,形成全员参与、全民监督、齐抓共管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自觉。四要进一步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结合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制定实施全域的产业政策、产业布局与经济结构调整规划,从根本上解决“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经济增长方式。要在广大农村地区冬季取暖电代煤、气代煤基础上不断探索农村取暖的新技术、新措施、新路径,作为试点引进并逐步推广。
督察强调,请保定市委、市政府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通过保定市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并按有关规定向保定市委、市政府移交移送。
聂瑞平对督察组支持保定环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所作贡献表示感谢。他说,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客观实在,为我们深入推进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提供了宝贵机遇和强大动力。
聂瑞平表示,全市上下一定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全面彻底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坚定不移讲政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从坚决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坚决有力的措施,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坚定不移抓整改,以铁的意志和担当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全面落实“七明确”责任制,不折不扣逐项对标对表,雷厉风行、立行立改,不遮丑、不回避,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三是坚定不移聚合力,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主体责任装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推动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全力抓好环保督察“回头看”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把中央、省、市要求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每一名干部、每一名群众。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跟进,对失职渎职、推诿扯皮、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郭建英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部署、聚焦问题,拿出针对性措施,制定短期见效、长期治本的治理方案,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要补齐短板,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以这次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市四大班子领导以及党政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25个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开发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