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石家庄先立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涉嫌拒绝检查问题处理意见的通报
冀环办发〔2016〕15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
根据石家庄市环保局《关于石家庄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报告》(石环防函[2016]27号),石家庄先立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五马活性炭有限公司、石家庄丹泰溶剂分离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三环橡塑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翔宇环保技术服务中心、石家庄皓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分别存在着未提供财务票据、未提供运输合同、未提供原料消耗记录、未提供在线设施运行记录等问题。上述6家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条的相关规定,存在拒绝现场检查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石家庄市环保局未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障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严肃性并取得预期效果,我厅决定自6月7日起,会同省公安厅直接对上述6家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并按要求公开检查结果及处理结果。
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上级环保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将此通报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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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关于对石家庄先立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涉嫌拒绝检查问题处理意见的通报 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时间:2016-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