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石家庄市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中有关问题
处理意见的通报
冀环办发〔2016〕17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局:
针对石家庄先立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五马活性炭有限公司、石家庄丹泰溶剂分离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三环橡塑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翔宇环保技术服务中心、石家庄皓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存在涉嫌拒绝检查的问题,省固管中心会同省环监局、省环安总队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冀环办发〔2016〕41号)要求,分别于6月7日、15日、16日对上述6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了联单填写不规范、技改未向环保部门备案、经营记录薄不完善、管理计划不完善等共31个问题(见附表)。现将有关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针对6家经营单位发现存在的31个问题,请石家庄市环保局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职责,负责下达期限整改决定;涉嫌环境违法的,要依法惩处到位;监督、指导辖区内所涉经营单位对其存在的问题,于1个月内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强化查处整改。并于2016年7月29日前上报整改、处罚情况报告。我厅将进行后督察,对逾期未整改到位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经营许可、全省通报并采取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措施。
二、部门协调延伸调查
请石家庄市环保局商请石家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栾城加油站汽车运输队在转移联单上填写四个道路运输证号的问题,以及栾城加油站汽车运输队在转移联单上填写的姓名与经营单位经营记录簿中记录的姓名不一致问题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省环保厅。
三、限期完善环保手续
对石家庄市三环橡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工艺及产品类型发生改变、石家庄丹泰溶剂分离有限公司增建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问题,请石家庄市环保局监督、指导企业限期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并将相关结果报省环保厅。
请各市环保局要以此为鉴,切实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强化经营单位监管。
专此通报。
附件:石家庄市6家经营单位现场检查存在问题一览表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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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关于对石家庄市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报 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时间:2016-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