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许可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事后公开-行政许可
名称 关于迁西县亿成矿业有限公司西山铁矿开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196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许可 文号 冀环审〔2022〕23号
发布日期 2022-02-28 主题词

关于迁西县亿成矿业有限公司西山铁矿开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2-28 15:44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迁西县亿成矿业有限公司西山铁矿

开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迁西县亿成矿业有限公司:

所报《迁西县亿成矿业有限公司西山铁矿开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结合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关于迁西县亿成矿业有限公司西山铁矿开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迁西县亿成矿业有限公司西山铁矿开采工程项目位于河北省迁西县三屯营镇西龙湾村村北,本项目矿区面积0.1521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铁矿石,开采规模为10万吨/年,开采年限3.2年,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方法浅孔留矿嗣后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法项目总投资8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9万元,占总投资的25.6%。

该项目建设符合《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唐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迁西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河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矿产资源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

二、经研究,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开展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建设绿色矿山的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的要求。落实《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技术规范》(DB13/T2935-2019)中的有关规定,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平台和视频监控设备,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联网,加强在线监测。

项目矿石开采采用湿式凿岩抑尘,爆破采用塑料水袋填充炮孔、微差爆破技术等措施降尘,井下爆破点、巷道、矿石装卸点等产尘点使用喷淋抑尘,共设置8台喷淋抑尘装置,减少颗粒物排放;矿石临时堆棚配备2台雾炮机,对产尘点进行喷雾洒水抑尘;废石临时堆棚配备1台雾炮机,对产尘点进行喷雾洒水抑尘;运输扬尘,通过道路水泥硬化,定期清理矿区道路浮土,配备1台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同时道路两侧加强绿化,矿区道路出入口设车辆冲洗装置等方式抑尘;各工业场地同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对产生颗粒物实时监控。采取上述措施后,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充填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的尾砂库中喷淋抑尘,水泥仓顶安装布袋除尘器+20米排气筒,搅拌工序设布袋除尘器+20米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加强废水污染治理。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矿井涌水,自流至地下水仓,再泵入地表高位水池,经沉淀处理后各因子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全部回用于井下生产、充填站用水、车辆冲洗用水、抑尘及绿化用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为职工盥洗废水泼洒抑尘,不得外排。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爆破采用多孔微差爆破等方式降噪,确保周边敏感点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居民、文教区标准要求,振动速度满足《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相关振动速度控制要求。

(五)固体废物须妥善处置。运营废石暂存临时堆棚,定期外售,不设废石堆场;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充填站生产;井下水仓及各水池沉泥全部回填井下采空区;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均属于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场所统一处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环境风险源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七)落实环境管理职责,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定期对环保设施及废气、噪声等污染源情况进行监测,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对废气、废水、噪声等防治设施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正常运行。

(八)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严格落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有关要求,矿山开采、闭矿中全面落实各项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运营期应 落实各项报告书规定的各项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对原露天采场、排土场等已进行生态恢复的区域植被进行养护,使成活率达到95%以上,在岩石移动范围内布设监测点,加强地表错动区域后期地面变形及地质灾害监测,在地下采场岩石移动范围外缘竖立警示牌架设铁丝刺网,禁止人员入内。矿山服务期满后进行闭矿生态恢复,拆除各工业场地及办公生活区内的井架及生产设备、房屋建筑等。

(九)落实清洁生产相关规定。项目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加强生产全过程管理,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该项目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的相关要求,及时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实施过程中涉及工程性质、规模、工艺和选址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须将环评文件报我厅重新审核。

六、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生态环境执法局、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报告项目环保“三同时”进展情况。该项目的“三同时”制度落实日常监管由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2月28  

抄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生态环境执法局、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县分局。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228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事后公开-行政许可

 

关于迁西县亿成矿业有限公司西山铁矿

开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迁西县亿成矿业有限公司:

所报《迁西县亿成矿业有限公司西山铁矿开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结合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关于迁西县亿成矿业有限公司西山铁矿开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迁西县亿成矿业有限公司西山铁矿开采工程项目位于河北省迁西县三屯营镇西龙湾村村北,本项目矿区面积0.1521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铁矿石,开采规模为10万吨/年,开采年限3.2年,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方法浅孔留矿嗣后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法项目总投资8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9万元,占总投资的25.6%。

该项目建设符合《河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唐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迁西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河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矿产资源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

二、经研究,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开展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建设绿色矿山的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的要求。落实《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技术规范》(DB13/T2935-2019)中的有关规定,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平台和视频监控设备,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联网,加强在线监测。

项目矿石开采采用湿式凿岩抑尘,爆破采用塑料水袋填充炮孔、微差爆破技术等措施降尘,井下爆破点、巷道、矿石装卸点等产尘点使用喷淋抑尘,共设置8台喷淋抑尘装置,减少颗粒物排放;矿石临时堆棚配备2台雾炮机,对产尘点进行喷雾洒水抑尘;废石临时堆棚配备1台雾炮机,对产尘点进行喷雾洒水抑尘;运输扬尘,通过道路水泥硬化,定期清理矿区道路浮土,配备1台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同时道路两侧加强绿化,矿区道路出入口设车辆冲洗装置等方式抑尘;各工业场地同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对产生颗粒物实时监控。采取上述措施后,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充填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的尾砂库中喷淋抑尘,水泥仓顶安装布袋除尘器+20米排气筒,搅拌工序设布袋除尘器+20米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加强废水污染治理。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矿井涌水,自流至地下水仓,再泵入地表高位水池,经沉淀处理后各因子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全部回用于井下生产、充填站用水、车辆冲洗用水、抑尘及绿化用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为职工盥洗废水泼洒抑尘,不得外排。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爆破采用多孔微差爆破等方式降噪,确保周边敏感点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居民、文教区标准要求,振动速度满足《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相关振动速度控制要求。

(五)固体废物须妥善处置。运营废石暂存临时堆棚,定期外售,不设废石堆场;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充填站生产;井下水仓及各水池沉泥全部回填井下采空区;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均属于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场所统一处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环境风险源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七)落实环境管理职责,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定期对环保设施及废气、噪声等污染源情况进行监测,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对废气、废水、噪声等防治设施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正常运行。

(八)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严格落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有关要求,矿山开采、闭矿中全面落实各项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运营期应 落实各项报告书规定的各项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对原露天采场、排土场等已进行生态恢复的区域植被进行养护,使成活率达到95%以上,在岩石移动范围内布设监测点,加强地表错动区域后期地面变形及地质灾害监测,在地下采场岩石移动范围外缘竖立警示牌架设铁丝刺网,禁止人员入内。矿山服务期满后进行闭矿生态恢复,拆除各工业场地及办公生活区内的井架及生产设备、房屋建筑等。

(九)落实清洁生产相关规定。项目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加强生产全过程管理,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该项目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的相关要求,及时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实施过程中涉及工程性质、规模、工艺和选址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须将环评文件报我厅重新审核。

六、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生态环境执法局、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报告项目环保“三同时”进展情况。该项目的“三同时”制度落实日常监管由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2月28  

抄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生态环境执法局、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西县分局。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2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