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天津中交一航局一般固体废物跨省处置意见的函 | ||
发布机构 | 政务大厅 | 索引号 | 0218077J/2021-01010 |
主题分类 | 事后公开-行政许可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关于天津中交一航局一般固体废物
跨省处置意见的函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一般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处置征询意见函》(津环便函【2021】98号)收悉,经我厅研究并征询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现将意见函复如下:
廊坊喆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具备接收处置天津中交一航局一般固体废物(污泥)2万吨的能力。根据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同意天津中交一航局一般固体废物跨省转移至廊坊喆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处置。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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