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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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枣强县新屯乡多家生皮加工点污染环境问题的查处情况
发布机构 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975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发布日期 2009-04-16 主题词
效力级别

关于枣强县新屯乡多家生皮加工点污染环境问题的查处情况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行政行为:查,枣强县新屯乡当地村民主要以种植为主,兼营毛皮制品加工,但大多数皮毛加工户主要集中在张吕卷村和南宫庄村,其余村庄只存在极少量的散户。其中张吕卷村毛皮加工户23户;南宫庄村皮毛制品加工户15户,主要从事经鞣制后的皮毛缝制加工,无生产废水排放。 2008年10月24日至28日,枣强县环保局与新屯乡人民政府组成的专案小组对新屯乡张吕卷、南宫村检查时发现,张吕卷村所有皮毛加工户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至该村西南角村民取土形成的大坑内;南宫庄村皮毛加工户无皮毛废水排放,该村村民取土形成的大坑内的污水来自于雨水和该村生活污水。目前两村尚无污水处理设施。
行政处理:专案组根据排查情况,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将两村的污水处理工程列入《枣强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08-2012)重点项目,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了县委、县政府。县委、县政府对此十分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并责成新屯乡政府、县计划局着手办理污水处理工程相关手续,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在2009年3月前促成污水处理工程开工建设,彻底解决张吕卷和南宫庄村水污染问题。 目前,枣强县环保局已派出环境监察人员对张吕卷和南宫庄村的皮毛加工户进行了彻底整顿,并采取张贴宣传标语、设立举报电话和增派环境监督员等措施,广泛发动群众进行环境监督。同时,枣强县环保局会同当地乡政府明确提出在污水处理工程未竣工投入使用前,禁止村民从事皮毛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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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查,枣强县新屯乡当地村民主要以种植为主,兼营毛皮制品加工,但大多数皮毛加工户主要集中在张吕卷村和南宫庄村,其余村庄只存在极少量的散户。其中张吕卷村毛皮加工户23户;南宫庄村皮毛制品加工户15户,主要从事经鞣制后的皮毛缝制加工,无生产废水排放。 2008年10月24日至28日,枣强县环保局与新屯乡人民政府组成的专案小组对新屯乡张吕卷、南宫村检查时发现,张吕卷村所有皮毛加工户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至该村西南角村民取土形成的大坑内;南宫庄村皮毛加工户无皮毛废水排放,该村村民取土形成的大坑内的污水来自于雨水和该村生活污水。目前两村尚无污水处理设施。
行政处理:专案组根据排查情况,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将两村的污水处理工程列入《枣强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08-2012)重点项目,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了县委、县政府。县委、县政府对此十分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并责成新屯乡政府、县计划局着手办理污水处理工程相关手续,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在2009年3月前促成污水处理工程开工建设,彻底解决张吕卷和南宫庄村水污染问题。 目前,枣强县环保局已派出环境监察人员对张吕卷和南宫庄村的皮毛加工户进行了彻底整顿,并采取张贴宣传标语、设立举报电话和增派环境监督员等措施,广泛发动群众进行环境监督。同时,枣强县环保局会同当地乡政府明确提出在污水处理工程未竣工投入使用前,禁止村民从事皮毛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