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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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遵化市黄台村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环境问题的查处情况
发布机构 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965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发布日期 2009-04-16 主题词
效力级别

关于遵化市黄台村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环境问题的查处情况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行政行为:经查,遵化市黄台村垃圾填埋场实为遵化市新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为遵化市市政建设重点配套工程,2006年6月24日立项,由石家庄经济学院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06年10月11日经专家审查批复后开工建设。 2008年7月14日,原马南营垃圾填埋场饱和后进行了闭场。遵化市环卫局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在黄庄村新建垃圾填埋场口处设置了临时垃圾堆放场地,并对场地进行了简单的防渗处理。 2008年7月14日至今,在临时场地上堆放垃圾过程中,因对自然降水问题考虑不周,垃圾堆放到一定高度后,形成雨水外溢,造成部分污水进入附近低洼地。 新建的垃圾填埋场,前期土方工程已按原设计于2008年3月份完工,按工艺要求,防渗膜底层需要细土铺底,由于连续受到初夏降水影响,导致工程延期。进入10月,自然降水减少后,工程采取了加班加点建设措施。2008年11月,国家建设部对该工程进行了定级初验,预计2008年底正式启用。 2008年11月25日,唐山市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在新建垃圾处理场围墙南侧有垃圾存放(南北方向宽30余米,东西方向长100余米,堆积高度4—6米不等),周围无防护墙,堆放场地未发现有防渗层;引滦河道大坝位于该垃圾填埋场的下游,但无通口;垃圾场的防渗工程和垃圾渗液处置工程已接近尾期。
行政处理:唐山市环保局对垃圾场现场检查后,遵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对此非常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针对前期所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如下整改。一是对场地进行了清理。二是加强了临时堆放场地的管理,杜绝在场内焚烧固体废物。同时,还制定了临时堆放入库方案,争取在填埋场正式启用后两周时间内完成清运工作,并及时恢复原设计的土地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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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经查,遵化市黄台村垃圾填埋场实为遵化市新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为遵化市市政建设重点配套工程,2006年6月24日立项,由石家庄经济学院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06年10月11日经专家审查批复后开工建设。 2008年7月14日,原马南营垃圾填埋场饱和后进行了闭场。遵化市环卫局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在黄庄村新建垃圾填埋场口处设置了临时垃圾堆放场地,并对场地进行了简单的防渗处理。 2008年7月14日至今,在临时场地上堆放垃圾过程中,因对自然降水问题考虑不周,垃圾堆放到一定高度后,形成雨水外溢,造成部分污水进入附近低洼地。 新建的垃圾填埋场,前期土方工程已按原设计于2008年3月份完工,按工艺要求,防渗膜底层需要细土铺底,由于连续受到初夏降水影响,导致工程延期。进入10月,自然降水减少后,工程采取了加班加点建设措施。2008年11月,国家建设部对该工程进行了定级初验,预计2008年底正式启用。 2008年11月25日,唐山市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在新建垃圾处理场围墙南侧有垃圾存放(南北方向宽30余米,东西方向长100余米,堆积高度4—6米不等),周围无防护墙,堆放场地未发现有防渗层;引滦河道大坝位于该垃圾填埋场的下游,但无通口;垃圾场的防渗工程和垃圾渗液处置工程已接近尾期。
行政处理:唐山市环保局对垃圾场现场检查后,遵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对此非常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针对前期所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如下整改。一是对场地进行了清理。二是加强了临时堆放场地的管理,杜绝在场内焚烧固体废物。同时,还制定了临时堆放入库方案,争取在填埋场正式启用后两周时间内完成清运工作,并及时恢复原设计的土地使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