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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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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名称
关于晋州市秦艳辉化工厂等企业污染环境问题的查处情况
发布机构
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970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发布日期
2009-04-16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晋州市秦艳辉化工厂等企业污染环境问题的查处情况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省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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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1、秦艳辉化工厂,实为石家庄中汇化工有限公司,2007年6月从天津引进先进无水硫化黑生产工艺并开工建设,2008年初投入试生产。该公司无环保审批手续。 2008年3月,晋州市环保局曾针对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建设并投产等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停产,并予以经济处罚。 2、东城化工厂,实为石家庄东城化工有限公司,建于2005年,2008年建成并投产。该公司无环保审批手续。 2008年3月,晋州市环保局曾针对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建设并投产等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停产,并予以经济处罚。 3、张春平镀锌厂,实为石家庄旭升钢杆灯具有限公司,2005年6月经晋州市环保局审批建设,2006年3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2008年10月通过晋州市环保局验收。 该公司建有2个30立方米的废水防渗池,其酸洗废水在防渗池内储存到一定量后外售,水洗废水在防渗池内经酸碱中和处理后循环利用无外排。 2008年11月6日,晋州市环保局对以上三家企业现场检查时,中汇和东城化工有限公司均处于停产状态;旭升钢杆灯具有限公司正在生产,其大气、废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转,废气达标排放,废水循环利用无外排。
行政处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晋州市环保局做出如下处理: 1、责令中汇和石家庄东城化工有限公司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开工生产。 2、要求旭升钢杆灯具有限公司加强企业管理,严格规范生产程序,确保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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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关于晋州市秦艳辉化工厂等企业污染环境问题的查处情况
来源:省环保厅 时间:2013-01-24
行政行为:1、秦艳辉化工厂,实为石家庄中汇化工有限公司,2007年6月从天津引进先进无水硫化黑生产工艺并开工建设,2008年初投入试生产。该公司无环保审批手续。 2008年3月,晋州市环保局曾针对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建设并投产等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停产,并予以经济处罚。 2、东城化工厂,实为石家庄东城化工有限公司,建于2005年,2008年建成并投产。该公司无环保审批手续。 2008年3月,晋州市环保局曾针对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建设并投产等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停产,并予以经济处罚。 3、张春平镀锌厂,实为石家庄旭升钢杆灯具有限公司,2005年6月经晋州市环保局审批建设,2006年3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2008年10月通过晋州市环保局验收。 该公司建有2个30立方米的废水防渗池,其酸洗废水在防渗池内储存到一定量后外售,水洗废水在防渗池内经酸碱中和处理后循环利用无外排。 2008年11月6日,晋州市环保局对以上三家企业现场检查时,中汇和东城化工有限公司均处于停产状态;旭升钢杆灯具有限公司正在生产,其大气、废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转,废气达标排放,废水循环利用无外排。
行政处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晋州市环保局做出如下处理: 1、责令中汇和石家庄东城化工有限公司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开工生产。 2、要求旭升钢杆灯具有限公司加强企业管理,严格规范生产程序,确保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