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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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保定市污水处理厂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机构 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943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领办〔2009〕8号
发布日期 2009-06-24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保定市污水处理厂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保定市人民政府:
4月8日至15日,省环保厅对保定市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进行了专项检查,结果表明,保定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存在诸多问题,与白洋淀保护要求尚有很大差距。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保定市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不能适应白洋淀保护的需要
白洋淀作为国家级湿地保护区,承担着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的重要作用,在缺水的华北地区,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1992年,国家财政投入建设了鲁岗、银定庄、粉煤灰三个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达到21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当时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为白洋淀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完成打下了坚实基础。随后保定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一直没有突破性的进展,已不能适应白洋淀水质保护的需要。全市25个县(市、区)中,有12个县(市)尚未建成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而且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也不能保证正常运行,部分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府河是白洋淀自然补水主要来源,向府河排水的保定鲁岗污水处理厂(8万吨/日)、银定庄污水处理厂(16万吨/日)、清苑县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等三家骨干污水处理厂,在此次检查中出水都超过排放标准,每天有近20万吨超标排放的污水经府河进入白洋淀,再加上未经处理的满城县城的工业和生活污水,对白洋淀水质造成巨大威胁。
二、收水范围内排水企业环境监管和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不到位
此次检查发现,保定市鲁岗污水处理厂、银定庄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安新县污水处理厂、高阳县污水处理厂、清苑县污水处理厂等6家污水处理厂进水超过设计标准,其中保定市鲁岗污水处理厂进水超标最严重,其设计进水COD浓度指标为350mg/L,实测进水COD浓度为886 mg/L,超过指标1倍多。通过调阅其进水监测历史纪录,进水COD浓度最高达到7000mg/L,超过设计指标19倍,进水水质非常不稳定。
污水进水超过设计指标,主要原因是收水范围内排污企业利用夜间、节假日,将未经处理的高浓度污水直接排放。以保定市鲁岗污水处理厂为例,其进水严重超标情况基本都出现在夜间或节假日,进水COD浓度瞬时值达数千毫克/升。在省环保局厅组织的百家重点企业重点帮扶调研中,保定市排水总公司就将所属污水处理厂进水长期严重超标,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作为需要省环保厅尽快解决的主要问题。
保定市各级环保部门未对污水处理厂实施有效监管,对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发现不及时、纠正不及时。此次检查的所有污水处理厂的进口、出口COD自动监控设施,数据均不准确,较人工采样监测数据偏低。自动监控设备采样口设置不规范。环保部在4月份的减排核查中发现保定市部分污水处理厂存在监控数据不准问题,责令限期改正。
部分污水处理厂在检查中还存在污泥处置不规范、运行记录不全、中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流量计及COD自动监控设施安装位置不对、污水直排口设置不合理等问题。
对于污水处理厂进水长期超设计指标,保定市及有关县(市)环保局没有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使污水处理厂成了非法排污企业肆意排污的“保护伞”,付出的巨大环境成本无人承担。对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在上级机关检查发现后,才采取措施整改,工作被动。
三、保定市应紧紧围绕白洋淀水质保护,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提高运行管理水平,探索管理新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保证汛期白洋淀水质安全
白洋淀是保定的一张名片,河北的一张名片。白洋淀水质保护工作关系到淀边30万群众的生计,关系到保定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保定、河北甚至国家的形象,白洋淀水质保护工作始终是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中心内容之一。保定市作为白洋淀主要污染来源,要高标准、严要求,自我加压,一切工作以保护好白洋淀为标准。
在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上,继续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保证2009年底前,所有县城污水处理厂都要建成投运。对已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厂,要研究深度处理工艺,提高技术水平和运行稳定性,以适应不断提高的排放标准要求,使白洋淀区域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达到全省乃至全国先进水平。
探索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新机制。实行入水超指标报告制度,污水处理厂发现进水超设计指标,必须立即向环保部门报告,环保部门根据报告线索,查找进水超标原因;实行进水“预警+黄牌警告”制度,一次抽查进水超标警告,二次超标亮“黄牌”,三次超标可以依据《区域限批挂牌督办暂行办法》规定,对区域内涉水建设项目予以控制或限制;实行出水超标处罚制度,对出水超标的污水处理厂,环保部门一经发现,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追缴其当月应缴排污费,并处罚款。实行污水处理厂进出水COD自动监控第三方托管制度,改变污水处理厂自己买、自己用、自己调的现状。采取监督性监测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管。
探索收水范围内排水企业监管新机制。实行“错时检查”、“即时检查”制度,对收水范围内利用管网排水企业,加强夜间和节假日检查,对污水处理厂报告进水超标现象,2小时内进行及时排查。实行“零容忍”处罚制度,对利用夜间、罐车运输等方式偷排污水的企业,从重从快予以处罚,并在新闻媒介上曝光,取消企业各类评先评优资质,对于上市类企业,处罚情况通报证券监管部门。
汛期将至,积存在河道内的污水有可能在汛期集中入淀,保定市要以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为核心,以加强执法力度为手段,开展以包括污水处理厂整改在内的水环境整治行动,确保汛期白洋淀水质安全。              
 
 
 
 
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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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
4月8日至15日,省环保厅对保定市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进行了专项检查,结果表明,保定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存在诸多问题,与白洋淀保护要求尚有很大差距。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保定市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不能适应白洋淀保护的需要
白洋淀作为国家级湿地保护区,承担着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的重要作用,在缺水的华北地区,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1992年,国家财政投入建设了鲁岗、银定庄、粉煤灰三个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达到21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当时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为白洋淀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完成打下了坚实基础。随后保定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一直没有突破性的进展,已不能适应白洋淀水质保护的需要。全市25个县(市、区)中,有12个县(市)尚未建成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而且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也不能保证正常运行,部分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府河是白洋淀自然补水主要来源,向府河排水的保定鲁岗污水处理厂(8万吨/日)、银定庄污水处理厂(16万吨/日)、清苑县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等三家骨干污水处理厂,在此次检查中出水都超过排放标准,每天有近20万吨超标排放的污水经府河进入白洋淀,再加上未经处理的满城县城的工业和生活污水,对白洋淀水质造成巨大威胁。
二、收水范围内排水企业环境监管和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不到位
此次检查发现,保定市鲁岗污水处理厂、银定庄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安新县污水处理厂、高阳县污水处理厂、清苑县污水处理厂等6家污水处理厂进水超过设计标准,其中保定市鲁岗污水处理厂进水超标最严重,其设计进水COD浓度指标为350mg/L,实测进水COD浓度为886 mg/L,超过指标1倍多。通过调阅其进水监测历史纪录,进水COD浓度最高达到7000mg/L,超过设计指标19倍,进水水质非常不稳定。
污水进水超过设计指标,主要原因是收水范围内排污企业利用夜间、节假日,将未经处理的高浓度污水直接排放。以保定市鲁岗污水处理厂为例,其进水严重超标情况基本都出现在夜间或节假日,进水COD浓度瞬时值达数千毫克/升。在省环保局厅组织的百家重点企业重点帮扶调研中,保定市排水总公司就将所属污水处理厂进水长期严重超标,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作为需要省环保厅尽快解决的主要问题。
保定市各级环保部门未对污水处理厂实施有效监管,对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发现不及时、纠正不及时。此次检查的所有污水处理厂的进口、出口COD自动监控设施,数据均不准确,较人工采样监测数据偏低。自动监控设备采样口设置不规范。环保部在4月份的减排核查中发现保定市部分污水处理厂存在监控数据不准问题,责令限期改正。
部分污水处理厂在检查中还存在污泥处置不规范、运行记录不全、中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流量计及COD自动监控设施安装位置不对、污水直排口设置不合理等问题。
对于污水处理厂进水长期超设计指标,保定市及有关县(市)环保局没有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使污水处理厂成了非法排污企业肆意排污的“保护伞”,付出的巨大环境成本无人承担。对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在上级机关检查发现后,才采取措施整改,工作被动。
三、保定市应紧紧围绕白洋淀水质保护,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提高运行管理水平,探索管理新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保证汛期白洋淀水质安全
白洋淀是保定的一张名片,河北的一张名片。白洋淀水质保护工作关系到淀边30万群众的生计,关系到保定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保定、河北甚至国家的形象,白洋淀水质保护工作始终是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中心内容之一。保定市作为白洋淀主要污染来源,要高标准、严要求,自我加压,一切工作以保护好白洋淀为标准。
在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上,继续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保证2009年底前,所有县城污水处理厂都要建成投运。对已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厂,要研究深度处理工艺,提高技术水平和运行稳定性,以适应不断提高的排放标准要求,使白洋淀区域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达到全省乃至全国先进水平。
探索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新机制。实行入水超指标报告制度,污水处理厂发现进水超设计指标,必须立即向环保部门报告,环保部门根据报告线索,查找进水超标原因;实行进水“预警+黄牌警告”制度,一次抽查进水超标警告,二次超标亮“黄牌”,三次超标可以依据《区域限批挂牌督办暂行办法》规定,对区域内涉水建设项目予以控制或限制;实行出水超标处罚制度,对出水超标的污水处理厂,环保部门一经发现,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追缴其当月应缴排污费,并处罚款。实行污水处理厂进出水COD自动监控第三方托管制度,改变污水处理厂自己买、自己用、自己调的现状。采取监督性监测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的监管。
探索收水范围内排水企业监管新机制。实行“错时检查”、“即时检查”制度,对收水范围内利用管网排水企业,加强夜间和节假日检查,对污水处理厂报告进水超标现象,2小时内进行及时排查。实行“零容忍”处罚制度,对利用夜间、罐车运输等方式偷排污水的企业,从重从快予以处罚,并在新闻媒介上曝光,取消企业各类评先评优资质,对于上市类企业,处罚情况通报证券监管部门。
汛期将至,积存在河道内的污水有可能在汛期集中入淀,保定市要以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为核心,以加强执法力度为手段,开展以包括污水处理厂整改在内的水环境整治行动,确保汛期白洋淀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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