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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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立即关停晋州市南白水村彭永根水洗厂的督办通知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919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督字〔2009〕71号
发布日期 2009-12-10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立即关停晋州市南白水村彭永根水洗厂的督办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石家庄市环保局:
群众举报晋州市南白水村彭永根水洗厂存在严重违法建设和生产问题。经我厅调查,该厂无任何环保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废水直排入厂外自然坑内(未做防渗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在晋州市环保局责令其关停的情况下仍连续生产,违法情节严重。
为此,我厅要求你局督促晋州市人民政府立即采取断水、断电、封存设备等有效措施关停该厂,对自然坑内废水进行回抽,并达标处理。落实情况请于2009年12月10日前报我厅。
联系单位:省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格晓静
联系电话及传真:0311-87801570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抄送:晋州市人民政府,晋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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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石家庄市环保局:
群众举报晋州市南白水村彭永根水洗厂存在严重违法建设和生产问题。经我厅调查,该厂无任何环保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废水直排入厂外自然坑内(未做防渗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在晋州市环保局责令其关停的情况下仍连续生产,违法情节严重。
为此,我厅要求你局督促晋州市人民政府立即采取断水、断电、封存设备等有效措施关停该厂,对自然坑内废水进行回抽,并达标处理。落实情况请于2009年12月10日前报我厅。
联系单位:省子牙河白洋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格晓静
联系电话及传真:0311-87801570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抄送:晋州市人民政府,晋州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