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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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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名称
唐山榕丰钢铁有限公司复核情况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922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发布日期
2009-12-28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唐山榕丰钢铁有限公司复核情况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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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信访事由:
对唐山榕丰钢铁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进行复核。
二、唐山市环保局复查答复意见: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未发现其焦化车间烟气冒出,厂区无明显异味。
三、省环保厅复核答复意见:
责令该公司严格落实环评要求,建设煤棚设施;严格按照唐山市企业达标建设标准要求,确保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规范在线监测设施,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责成唐山市环保局会同丰南区政府、大齐庄镇政府做好群众工作,妥善解决赔偿纠纷。
本复核意见为信访事项终结意见。
信访事项网发编号:
[2009009]
监督电话:
0311—87908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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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唐山榕丰钢铁有限公司复核情况
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时间:2013-01-24
一、环境信访事由:
对唐山榕丰钢铁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进行复核。
二、唐山市环保局复查答复意见: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未发现其焦化车间烟气冒出,厂区无明显异味。
三、省环保厅复核答复意见:
责令该公司严格落实环评要求,建设煤棚设施;严格按照唐山市企业达标建设标准要求,确保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规范在线监测设施,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责成唐山市环保局会同丰南区政府、大齐庄镇政府做好群众工作,妥善解决赔偿纠纷。
本复核意见为信访事项终结意见。
信访事项网发编号:
[2009009]
监督电话:
0311—87908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