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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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唐山榕丰钢铁有限公司复核情况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922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发布日期 2009-12-28 主题词
效力级别

唐山榕丰钢铁有限公司复核情况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一、环境信访事由:对唐山榕丰钢铁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进行复核。
二、唐山市环保局复查答复意见: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未发现其焦化车间烟气冒出,厂区无明显异味。
三、省环保厅复核答复意见:责令该公司严格落实环评要求,建设煤棚设施;严格按照唐山市企业达标建设标准要求,确保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规范在线监测设施,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责成唐山市环保局会同丰南区政府、大齐庄镇政府做好群众工作,妥善解决赔偿纠纷。
本复核意见为信访事项终结意见。
 
信访事项网发编号:[2009009]
监督电话:0311—87908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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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一、环境信访事由:对唐山榕丰钢铁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进行复核。
二、唐山市环保局复查答复意见: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未发现其焦化车间烟气冒出,厂区无明显异味。
三、省环保厅复核答复意见:责令该公司严格落实环评要求,建设煤棚设施;严格按照唐山市企业达标建设标准要求,确保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规范在线监测设施,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责成唐山市环保局会同丰南区政府、大齐庄镇政府做好群众工作,妥善解决赔偿纠纷。
本复核意见为信访事项终结意见。
 
信访事项网发编号:[2009009]
监督电话:0311—87908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