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名称 新乐市新化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情况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915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发布日期 2009-12-07 主题词
效力级别

新乐市新化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情况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一、环境信访事由:新乐市新化股份有限公司违法建设生产车间问题进行复核
二、石家庄市环保局复查答复意见:责令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开工建设生产
三、省环保厅复核答复意见:
责令该公司季戊四醇车间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开工;责成石家庄市和新乐市环保局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防止企业私自开工。
 
本复核意见为环境信访事项终结意见。
 
信访事项网发编号:[2009004]
监督电话:0311-8790844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一、环境信访事由:新乐市新化股份有限公司违法建设生产车间问题进行复核
二、石家庄市环保局复查答复意见:责令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开工建设生产
三、省环保厅复核答复意见:
责令该公司季戊四醇车间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开工;责成石家庄市和新乐市环保局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防止企业私自开工。
 
本复核意见为环境信访事项终结意见。
 
信访事项网发编号:[2009004]
监督电话:0311-87908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