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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名称
关于三河市鑫岭家园环境污染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914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发布日期
2009-11-25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关于三河市鑫岭家园环境污染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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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环保局:
2009年7月以来,三河市燕郊开发区鑫岭家园小区群众多次到环保部、省环保厅反映小区周边企业污染环境问题。2009年
9月23日
,经省环保厅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现责成你局尽快督促三河市政府,落实
三河市和众混凝土有限公司搬迁事宜,责令三河市宏达轧钢有限公司按照整改方案,封闭噪声敏感点,降低噪声、粉尘污染。处理情况请于
11月10日
前向我厅反馈。
联系单位: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联 系 人:李志军
电话/传真:0311-87908448
二
〇〇
九年十月十九日
抄送:三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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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关于三河市鑫岭家园环境污染问题的督查通知
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时间:2013-01-24
廊坊市环保局:
2009年7月以来,三河市燕郊开发区鑫岭家园小区群众多次到环保部、省环保厅反映小区周边企业污染环境问题。2009年
9月23日
,经省环保厅现场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现责成你局尽快督促三河市政府,落实
三河市和众混凝土有限公司搬迁事宜,责令三河市宏达轧钢有限公司按照整改方案,封闭噪声敏感点,降低噪声、粉尘污染。处理情况请于
11月10日
前向我厅反馈。
联系单位: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联 系 人:李志军
电话/传真:0311-87908448
二
〇〇
九年十月十九日
抄送:三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