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万福染料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 | ||
发布机构 | 省环监局 | 索引号 | 0218077J/2022-00805 |
主题分类 |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 文号 | 冀环办函〔2016〕665号 |
发布日期 | 2016-07-29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现将“万福染料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等问题查处情况”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开期限自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9月28日,共计60天。
关于万福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污染等问题的查处情况
根据环保部环监局要求,我厅派员就群众反映的万福染料化工有限公司采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工艺生产染料中间体,以及生产废水污染环境等问题,赴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
群众举报的万福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实为河北金润化工有限公司持股人杜记相于2008年注册的染料营销公司,不进行生产,年销售染料200吨左右。2009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杜记相注销万福染料有限公司,注册邢台渚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施工。
河北金润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邢台市任县三里桥北,2005年投产,2007年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建有锅炉、反应釜、璜化炉、硝化锅、成品罐、双效蒸馏塔和湿式除尘器等主要生产和环保设施,设计以精萘、硫酸为原料,采用铁还原法生产工艺,年产H酸2万吨。2012年8月,任县政府下发《关于取缔河北金润化工有限公司的决定》(政字〔2012〕86号),依法对其采取关停取缔措施。
2016年7月15日,我厅会同邢台市和任县环保局对河北金润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房屋顶已完全垮塌、门窗大多已破碎,生产用锅炉、反应釜、璜化炉、硝化锅、成品罐、双效蒸馏塔和湿式除尘器等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已严重锈蚀、坏损,厂区低洼处积存的雨水呈酱红色;公司生产用水泥池、地沟等完全处于废弃状态,东南角约20米长、约5米宽的露天水泥质污水收集池内储存大量暗红色污水;厂区堆存有大量铁质原料空桶,及数根市政管网用HDPE螺旋波纹管,厂区中部露天横卧安放有3个1000升储罐,储罐旁停放车牌为冀JF7821的危险品运输车一辆,现场有明显氨水气味;公司东、北两侧为河北汇昌工贸有限公司,南侧为河北万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西侧为农田,距最近后西吴村约1000米。
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严防环境污染次生事件发生,确保当地环境安全,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我厅于7月19日向邢台市环保局下发《关于彻底消除原河北金润化工有限公司环境安全隐患的通知》(冀环督字〔2016〕29号),责成邢台市环保局责成任县政府,一是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任城镇政府,对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和容器等进行认真清理,对厂区内污水、污泥及残留依法进行处置,并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场地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及修复工作,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二是责成县卫生防疫部门依法对企业周边地下水进行监测,确保当地饮用水安全。三是责成县公安局严查冀JF7821车牌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和倾倒危险化学品行为。四是切实做好企业环境问题处置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并做好稳控工作,严防造成不良影响和群体性信访事件的发生。五是举一反三,积极开展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当地环境安全。
下一步,我厅将严格环境执法监督,适时对原河北金润化工有限公司厂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切实维护当地环境安全。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7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万福染料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
来源:省环监局 时间:2016-07-29
现将“万福染料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等问题查处情况”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开期限自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9月28日,共计60天。
关于万福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污染等问题的查处情况
根据环保部环监局要求,我厅派员就群众反映的万福染料化工有限公司采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工艺生产染料中间体,以及生产废水污染环境等问题,赴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
群众举报的万福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实为河北金润化工有限公司持股人杜记相于2008年注册的染料营销公司,不进行生产,年销售染料200吨左右。2009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杜记相注销万福染料有限公司,注册邢台渚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施工。
河北金润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邢台市任县三里桥北,2005年投产,2007年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建有锅炉、反应釜、璜化炉、硝化锅、成品罐、双效蒸馏塔和湿式除尘器等主要生产和环保设施,设计以精萘、硫酸为原料,采用铁还原法生产工艺,年产H酸2万吨。2012年8月,任县政府下发《关于取缔河北金润化工有限公司的决定》(政字〔2012〕86号),依法对其采取关停取缔措施。
2016年7月15日,我厅会同邢台市和任县环保局对河北金润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房屋顶已完全垮塌、门窗大多已破碎,生产用锅炉、反应釜、璜化炉、硝化锅、成品罐、双效蒸馏塔和湿式除尘器等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已严重锈蚀、坏损,厂区低洼处积存的雨水呈酱红色;公司生产用水泥池、地沟等完全处于废弃状态,东南角约20米长、约5米宽的露天水泥质污水收集池内储存大量暗红色污水;厂区堆存有大量铁质原料空桶,及数根市政管网用HDPE螺旋波纹管,厂区中部露天横卧安放有3个1000升储罐,储罐旁停放车牌为冀JF7821的危险品运输车一辆,现场有明显氨水气味;公司东、北两侧为河北汇昌工贸有限公司,南侧为河北万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西侧为农田,距最近后西吴村约1000米。
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严防环境污染次生事件发生,确保当地环境安全,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我厅于7月19日向邢台市环保局下发《关于彻底消除原河北金润化工有限公司环境安全隐患的通知》(冀环督字〔2016〕29号),责成邢台市环保局责成任县政府,一是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任城镇政府,对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和容器等进行认真清理,对厂区内污水、污泥及残留依法进行处置,并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场地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及修复工作,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二是责成县卫生防疫部门依法对企业周边地下水进行监测,确保当地饮用水安全。三是责成县公安局严查冀JF7821车牌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和倾倒危险化学品行为。四是切实做好企业环境问题处置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并做好稳控工作,严防造成不良影响和群体性信访事件的发生。五是举一反三,积极开展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当地环境安全。
下一步,我厅将严格环境执法监督,适时对原河北金润化工有限公司厂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切实维护当地环境安全。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