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2021年6月行政检查情况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执法局 | 索引号 | 0218077J/2021-00924 |
主题分类 |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2021-07-08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 2021年6月行政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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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日期 | 检查原因 | 是否存在问题 | 问题摘要 | 处理意见 |
1 | 唐山金坤化工有限公司 | 2021年6月18日 | 群众举报 | 否 | 无 | 无 |
2 | 有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年6月24日 | 群众举报 | 是 |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砷化镓晶体生产车间未生产,车间内有明显刺激性气味。 | 责成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和廊坊市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对有研光电公司严格监管,如公司砷化镓晶体生产线恢复生产,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该车间污水不得外排;责令有研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按照排污许可进行排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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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2021年6月行政检查情况
来源:生态环境执法局 时间:2021-07-08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 2021年6月行政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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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日期 | 检查原因 | 是否存在问题 | 问题摘要 | 处理意见 |
1 | 唐山金坤化工有限公司 | 2021年6月18日 | 群众举报 | 否 | 无 | 无 |
2 | 有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年6月24日 | 群众举报 | 是 |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砷化镓晶体生产车间未生产,车间内有明显刺激性气味。 | 责成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和廊坊市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对有研光电公司严格监管,如公司砷化镓晶体生产线恢复生产,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该车间污水不得外排;责令有研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按照排污许可进行排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