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名称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2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机构 土壤生态环境处 索引号 0218077J/2024-00205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2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4-03-20 15:18 信息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省农业农村厅:

民革河北省委提出的0224号提案“河北省太行山区农业与生态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会办意见如下:

我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要求,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下一步,围绕太行山区农业与生态融合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省、市、县、乡四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国标六参数全覆盖,定期开展“千吨万人”及乡镇级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10万亩及以上农田灌溉用水、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纳入国家、省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以及农村县域河流湖库和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断面(养殖、种植和水产)水质监测。

二、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认真落实《河北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2022-2025年》,组织各地划定监测区和设置相应出入水监测点,开展地面综合监测、指标调查、卫星遥感监测,评估区域农业面源排放量和污染状况。2023年太行山石家庄、保定市开展监测评估基础上,2024继续组织邢台、邯郸市开展监测评估,编制实施方案并完成监测点位布设出入水水质、降雨量监测

三、强化断面周边村庄环境整治。每季度分析农业面源控制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划定污染程度突出重点区域,对不能达到管理目标的控制断面,督促地方开展溯源排查,加强沿线村庄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减少入河影响。健全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对生活垃圾污水乱排乱倒及畜禽粪污乱堆督促整改,对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省农业农村厅:

民革河北省委提出的0224号提案“河北省太行山区农业与生态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会办意见如下:

我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要求,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下一步,围绕太行山区农业与生态融合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省、市、县、乡四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国标六参数全覆盖,定期开展“千吨万人”及乡镇级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10万亩及以上农田灌溉用水、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纳入国家、省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以及农村县域河流湖库和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断面(养殖、种植和水产)水质监测。

二、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认真落实《河北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实施方案(2022-2025年》,组织各地划定监测区和设置相应出入水监测点,开展地面综合监测、指标调查、卫星遥感监测,评估区域农业面源排放量和污染状况。2023年太行山石家庄、保定市开展监测评估基础上,2024继续组织邢台、邯郸市开展监测评估,编制实施方案并完成监测点位布设出入水水质、降雨量监测

三、强化断面周边村庄环境整治。每季度分析农业面源控制断面水质监测数据划定污染程度突出重点区域,对不能达到管理目标的控制断面,督促地方开展溯源排查,加强沿线村庄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减少入河影响。健全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对生活垃圾污水乱排乱倒及畜禽粪污乱堆督促整改,对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