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名称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69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机构 土壤生态环境处 索引号 0218077J/2024-00204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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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69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4-03-20 15:13 信息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省农业农村厅:

白长俊委员提出的0691号提案“关于加强规模以下畜禽糞污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会办意见如下:

我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要求,持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各设区市和36个养殖大县编制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规模养殖场编制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并备案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评审批服务,优化产业布局。根据现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模化以下的畜禽养殖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或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根据主体功能定位、“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结合环境容量和土地承载能力,鼓励分散养殖户向集中发展,指导建设单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规模畜禽养殖场,推广“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模式,促进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匹配。新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选址、建设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二、加强环境监测分析,推动重点流域区域治理。每季度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断面水质监测分析(198个断面中畜禽养殖断面28个),对不能达到管理要求的控制断面,督促地方开展溯源排查,加强排放管理。突出养殖大县、散养密集区、白洋淀及入海河流沿线等重点区域加强环境监测和舆情管控,压实地方属地责任,健全完善粪污收集利用体系,促进粪污有效资源利用。

三、加强环境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指导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影响程度较小的畜禽养殖户填报排污登记表,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对未按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

四、加强村庄环境管理,推动农村环境整治。以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着力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加大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黑臭水体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力度推动村庄达到整治要求整治村庄及周边无畜禽粪污乱堆乱放等情形新增整治村庄实现乡镇自查和县级验收全覆盖持续开展常态化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

五、加强环境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制定村规民约,引导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及时总结典型范例,加快推广应用。曝光违法行为,加强舆论监督,形成良好氛围。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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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省农业农村厅:

白长俊委员提出的0691号提案“关于加强规模以下畜禽糞污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会办意见如下:

我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要求,持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各设区市和36个养殖大县编制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规模养殖场编制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并备案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评审批服务,优化产业布局。根据现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模化以下的畜禽养殖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或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根据主体功能定位、“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结合环境容量和土地承载能力,鼓励分散养殖户向集中发展,指导建设单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规模畜禽养殖场,推广“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模式,促进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匹配。新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选址、建设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二、加强环境监测分析,推动重点流域区域治理。每季度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断面水质监测分析(198个断面中畜禽养殖断面28个),对不能达到管理要求的控制断面,督促地方开展溯源排查,加强排放管理。突出养殖大县、散养密集区、白洋淀及入海河流沿线等重点区域加强环境监测和舆情管控,压实地方属地责任,健全完善粪污收集利用体系,促进粪污有效资源利用。

三、加强环境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指导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影响程度较小的畜禽养殖户填报排污登记表,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对未按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

四、加强村庄环境管理,推动农村环境整治。以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着力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加大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黑臭水体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力度推动村庄达到整治要求整治村庄及周边无畜禽粪污乱堆乱放等情形新增整治村庄实现乡镇自查和县级验收全覆盖持续开展常态化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

五、加强环境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制定村规民约,引导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及时总结典型范例,加快推广应用。曝光违法行为,加强舆论监督,形成良好氛围。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