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69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发布机构 | 土壤生态环境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4-00204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省农业农村厅:
白长俊委员提出的0691号提案“关于加强规模以下畜禽糞污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会办意见如下:
我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要求,持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各设区市和36个养殖大县编制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规模养殖场编制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并备案。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评审批服务,优化产业布局。根据现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模化以下的畜禽养殖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或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根据主体功能定位、“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结合环境容量和土地承载能力,鼓励分散养殖户向集中发展,指导建设单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规模畜禽养殖场,推广“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模式,促进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匹配。新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选址、建设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二、加强环境监测分析,推动重点流域区域治理。每季度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断面水质监测分析(198个断面中畜禽养殖断面28个),对不能达到管理要求的控制断面,督促地方开展溯源排查,加强排放管理。突出养殖大县、散养密集区、白洋淀及入海河流沿线等重点区域,加强环境监测和舆情管控,压实地方属地责任,健全完善粪污收集利用体系,促进粪污有效资源利用。
三、加强环境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指导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影响程度较小的畜禽养殖户填报排污登记表,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对未按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
四、加强村庄环境管理,推动农村环境整治。以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着力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加大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黑臭水体、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力度,推动村庄达到整治要求,整治村庄及周边无畜禽粪污乱堆乱放等情形。新增整治村庄实现乡镇自查和县级验收全覆盖,持续开展常态化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
五、加强环境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制定村规民约,引导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及时总结典型范例,加快推广应用。曝光违法行为,加强舆论监督,形成良好氛围。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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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69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时间:2024-03-20
省农业农村厅:
白长俊委员提出的0691号提案“关于加强规模以下畜禽糞污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会办意见如下:
我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要求,持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各设区市和36个养殖大县编制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规模养殖场编制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并备案。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评审批服务,优化产业布局。根据现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模化以下的畜禽养殖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或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根据主体功能定位、“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结合环境容量和土地承载能力,鼓励分散养殖户向集中发展,指导建设单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规模畜禽养殖场,推广“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模式,促进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匹配。新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选址、建设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二、加强环境监测分析,推动重点流域区域治理。每季度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断面水质监测分析(198个断面中畜禽养殖断面28个),对不能达到管理要求的控制断面,督促地方开展溯源排查,加强排放管理。突出养殖大县、散养密集区、白洋淀及入海河流沿线等重点区域,加强环境监测和舆情管控,压实地方属地责任,健全完善粪污收集利用体系,促进粪污有效资源利用。
三、加强环境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指导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影响程度较小的畜禽养殖户填报排污登记表,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对未按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
四、加强村庄环境管理,推动农村环境整治。以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着力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加大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黑臭水体、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力度,推动村庄达到整治要求,整治村庄及周边无畜禽粪污乱堆乱放等情形。新增整治村庄实现乡镇自查和县级验收全覆盖,持续开展常态化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
五、加强环境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制定村规民约,引导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及时总结典型范例,加快推广应用。曝光违法行为,加强舆论监督,形成良好氛围。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