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名称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2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机构 土壤生态环境处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415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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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2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5-05 14:04 信息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429号提案的答复

 

董跃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快速推进美丽乡村之污水治理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建设美丽乡村、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有序组织推进。2021年、2022年,省委、省政府连续两年将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纳入20项民生工程内容之一,与农村改厕紧密衔接,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坚持平原、山区、丘陵分类施策治理,协同统筹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年内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切实打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基础。2021年,全省累计完成17326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十三五”末的28%提高到35%。

一、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污水治理模式。先后编制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文件。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能耗低、经济可行,且适合农村特点的污水治理模式在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满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的同时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周边农村延伸,鼓励在城镇近郊的村庄污水纳入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人口密集度高、经济发展好、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原村庄,采取管网集中归集、终端无害化处置等集中治理模式;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平原村庄,实施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模式不具备集中收集处理、水量小的山区,采取户用化粪池等分散治理模式,统筹推进村庄污水分散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基本解决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截至目前,我省形成了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如武邑县“村镇污水一体化”、邱县“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故城县“分散+集中”等不同治理模式,被生态环境部、住建部等向全国推广

二、完善机制,保障设施长效运维。为加强设施常态长效运营,结合我省实际并参考其他省份的经验,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已经两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该办法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并对设施运行维护、监督考核、资金保障等内容作了规定,拟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费用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在进一步修订完善后,力争尽快印发,规范指导设施运行工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高农户自觉参与的积极性,保障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效用。全省各地积极组织探索,着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积极探索、主动担当,积极构建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营管护体系。

三、强化资金支撑,保障工作高标准推进。省生态环境厅积极争取中央资金,2021年度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我省33679万元(全国第二),在全国资金总量减少的情况下,我省资金量比去年增加974万元。多次与国开行河北省分行、农发行河北省分行对接,联合印发通知,争取运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协调全省金融系统扎实推进全省绿色金融健康发展,会同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河北省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协调农发行河北省分行全力服务农业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聚焦县域城乡一体化建设、安置房、农田水利、污水治理等,2021年,累放贷款259亿元,助力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四、调研宣传,提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连续开展污水治理专题调研、民生工程“大走访”等活动,采用媒体宣传、入户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在倾听群众意愿、了解村民意见建议的同时,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及时给予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主体意识,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在省双创双服活动办统一组织下,积极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共青团等贴近农村的优势,发动组织群众,全程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确保群众满意度。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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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429号提案的答复

 

董跃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快速推进美丽乡村之污水治理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建设美丽乡村、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有序组织推进。2021年、2022年,省委、省政府连续两年将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纳入20项民生工程内容之一,与农村改厕紧密衔接,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坚持平原、山区、丘陵分类施策治理,协同统筹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年内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切实打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基础。2021年,全省累计完成17326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十三五”末的28%提高到35%。

一、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污水治理模式。先后编制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文件。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能耗低、经济可行,且适合农村特点的污水治理模式在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满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的同时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周边农村延伸,鼓励在城镇近郊的村庄污水纳入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人口密集度高、经济发展好、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原村庄,采取管网集中归集、终端无害化处置等集中治理模式;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平原村庄,实施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模式不具备集中收集处理、水量小的山区,采取户用化粪池等分散治理模式,统筹推进村庄污水分散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基本解决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截至目前,我省形成了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模式,如武邑县“村镇污水一体化”、邱县“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故城县“分散+集中”等不同治理模式,被生态环境部、住建部等向全国推广

二、完善机制,保障设施长效运维。为加强设施常态长效运营,结合我省实际并参考其他省份的经验,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已经两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该办法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并对设施运行维护、监督考核、资金保障等内容作了规定,拟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费用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在进一步修订完善后,力争尽快印发,规范指导设施运行工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高农户自觉参与的积极性,保障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效用。全省各地积极组织探索,着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积极探索、主动担当,积极构建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营管护体系。

三、强化资金支撑,保障工作高标准推进。省生态环境厅积极争取中央资金,2021年度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我省33679万元(全国第二),在全国资金总量减少的情况下,我省资金量比去年增加974万元。多次与国开行河北省分行、农发行河北省分行对接,联合印发通知,争取运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协调全省金融系统扎实推进全省绿色金融健康发展,会同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河北省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协调农发行河北省分行全力服务农业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聚焦县域城乡一体化建设、安置房、农田水利、污水治理等,2021年,累放贷款259亿元,助力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四、调研宣传,提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连续开展污水治理专题调研、民生工程“大走访”等活动,采用媒体宣传、入户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在倾听群众意愿、了解村民意见建议的同时,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及时给予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主体意识,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在省双创双服活动办统一组织下,积极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共青团等贴近农村的优势,发动组织群众,全程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确保群众满意度。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