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455号建议的答复 | ||
发布机构 | 财务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1-01203 |
主题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效力状态 |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455号建议的答复
高立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推动完善滦河潮河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实施合作共治,推动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为切实保护京津水源上游流域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障京津水源安全,我省积极推动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分别于2017年6月、2019年12月与天津市签订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第一期、第二期协议;2018年11月,与北京市签订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按照“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原则,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上下游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共同促进潮白河和滦河上游流域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协议签订以来,我省与京、
津两市分别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开展工作调研、联合执法和联合监测,组织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有力保障了流域水环境安全。
二、坚持三水共治,推进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我省通过编制实施《承德市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规划(2019—2025)》、《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张家口市潮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总体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划、方案,坚持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三水”共治,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全面推进工业、城镇、农村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流域水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高,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提升。
按照签订的引滦入津工程和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我省与北京市、天津市共同出资设立生态补偿金,并申请中央财政给予奖励。截至2020年底,累计获得潮白河流域生态补偿金19.8亿元,引滦入津生态补偿金23亿元,用于支持承德等相关市实施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清洁小流域治理、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
通过流域生态补偿措施的有效落实和省、市、县三级共同努力,大力实施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节水工程、水库河道综合整治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有力促进了流域水环境质量的大幅提升。2018年以来,密云水库上游潮河、白河和引滦入津工程上游滦河流域主要河流出境水质均保持在地表水Ⅱ类及以上水质,是我省和海河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为保护京津水源安全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完善补偿机制,推动跨界流域补偿机制常态化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共同治理潮白河和滦河流域,在不断推进第二期引滦入津横向生态补偿协议落实的基础上,积极与省直有关部门和北京市进行沟通,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推进第二期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署工作,将跨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变为常态化。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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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45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财务处 时间:2021-12-27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455号建议的答复
高立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推动完善滦河潮河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实施合作共治,推动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为切实保护京津水源上游流域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障京津水源安全,我省积极推动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分别于2017年6月、2019年12月与天津市签订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第一期、第二期协议;2018年11月,与北京市签订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按照“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原则,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上下游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共同促进潮白河和滦河上游流域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协议签订以来,我省与京、
津两市分别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开展工作调研、联合执法和联合监测,组织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有力保障了流域水环境安全。
二、坚持三水共治,推进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我省通过编制实施《承德市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规划(2019—2025)》、《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张家口市潮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总体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划、方案,坚持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三水”共治,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全面推进工业、城镇、农村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流域水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高,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提升。
按照签订的引滦入津工程和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我省与北京市、天津市共同出资设立生态补偿金,并申请中央财政给予奖励。截至2020年底,累计获得潮白河流域生态补偿金19.8亿元,引滦入津生态补偿金23亿元,用于支持承德等相关市实施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清洁小流域治理、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
通过流域生态补偿措施的有效落实和省、市、县三级共同努力,大力实施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节水工程、水库河道综合整治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有力促进了流域水环境质量的大幅提升。2018年以来,密云水库上游潮河、白河和引滦入津工程上游滦河流域主要河流出境水质均保持在地表水Ⅱ类及以上水质,是我省和海河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为保护京津水源安全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完善补偿机制,推动跨界流域补偿机制常态化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共同治理潮白河和滦河流域,在不断推进第二期引滦入津横向生态补偿协议落实的基础上,积极与省直有关部门和北京市进行沟通,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推进第二期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署工作,将跨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变为常态化。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