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名称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49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机构 自然生态保护处 索引号 0218077J/2021-0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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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49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5-18 14:56 信息来源:自然生态保护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C类       

                            冀环办字202165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1494号建议答复

 

 

黄新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承德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承德是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承担着为京津冀城市群“阻沙源、涵水源、保障生态安全”的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承德的功能定位,自2017年生态环境部在全国组织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以下简称“两山”基地)评选工作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就大力支持、扶持承德市的生态创建工作,在生态环境部命名表彰的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两山”基地中,我省共四家单位获评,全省第一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兴隆县)和第一个“两山”基地(塞罕坝机械林场)均在承德。省直各有关部门在支持承德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方面均做了大量工作:

一、调研帮扶提升创建水平,纳入省级后备库

2020年下半年省生态环境厅对承德市进行摸底后,为加快推进承德市生态创建工作,除多次进行电话沟通、指导外,2021年3月22至26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带领专家到承德市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调研、帮扶,先后深入滦平县、围场县、隆化县进行实地查看和走访,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并就存在的相关问题提了整改意见和建议3月25日,在承德市组织召开了《承德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0-2025)》专家评审会。根据调研和整体达标情况,承德市和滦平县已纳入省级推选后备库,目前省生态环境厅正积极与生态环境部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参评名额,让更多达到条件的地区参评,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两山”基地的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持续给予资金政策支持,省直有关部门助推创建工作

承德是塞罕坝精神的发源地,承担着京津冀地区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障生态安全的重大责任。为此,省直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承德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助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产业循环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等各项建设指标提升、达标省财政厅2018-2020年,累计下达承德市省以上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1.37亿元,支持省政府确定的露天矿山整治、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业污染治理、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等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安排省以上水污染防治资金13.51亿元,统筹用于流域污染源治理、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项目;累计下达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3.02亿元,年均增幅33.72%,支持承德市持续推进改善承德市农村人居环境;累计下达省以上土壤污染防治资金0.1亿元,用于高风险区域农用地土壤污染深度调查和污染源排查与风险管控。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安排的中央和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5.65亿元中,支持承德市9.43亿元,占资金总数的36.76%,资金支持力度在全省各地市中排列前茅,2021年,将继续在专项资金方面对承德市给予大力支持。省发改委“十三五”期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7.9亿元,支持京津风沙治理、坝上地区植树造林、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污染防治等项目建设,并开展差异化评价考核,制定《张家口、承德市“两区”绿色发展差异化考核办法》,突出反映绿色发展成效,在对各市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和季度主要指标排位通报中,对两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进行绿色系数调整。省农业农村厅在隆化等县安排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7%;依托旱作农业地膜补贴项目推广使用0.01mm以上地膜,有效治理地膜白色污染;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全市监测点位全覆盖,受污染耕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今后还将在退耕还草还牧、减少化肥用量、推广新型农药、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指导承德市做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工作,2016—2018年度承德市均完成了省下达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下降目标任务,下一步,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指导承德市做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测算工作,推动承德市“十四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稳步下降。省水利厅加强对承德的水资源管理配置管理,全市用水总量从2016年的8.93亿立方米下降到2020年的7.65亿立方米,地下水开采总量从2016年的5.05亿立方米下降到2020年的3.69亿立方米;指导推进潘家口水库养鱼网箱清理工作,出境地表水质由劣V类提升至Ⅲ类;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承德市省级以上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资金3.08亿元,受益人口30.62万人,农村居民全部喝上了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饮用水,并安排省级以上资金3952万元,用于集中供水工程及其配套设施修缮、水质检测监测药剂及消毒剂购置等,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推进省际生态补偿实施,2018-2020年中央和河北、北京财政累计支持承德、张家口两市生态补偿及奖励资金合计19.80亿元,用于承德、张家口市相关县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工作,其中,仅承德市涉水计划投资6.07亿元。省林业和草原局2017年至2020年安排承德市省级以上林业草原投资44.83亿元,其中2020年为13.34亿元,并于今年重点安排张承地区坝上造林项目、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重点支持承德市完成营造林任务 137 万亩,同时还将在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方面,对承德市继续予以资金项目倾斜支持。

三、毫不松懈,继续做好支持工作

下一步,省直各有关部门将结合自身职能,继续支持和指导承德市的生态创建工作,尤其是省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服务力度,积极帮扶,在材料搜集整理、点位安排、现场准备等方面细心指导,精心扶持,全面推进,精益求精,争取今年承德市、滦平县分别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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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环办字202165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1494号建议答复

 

 

黄新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承德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承德是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承担着为京津冀城市群“阻沙源、涵水源、保障生态安全”的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承德的功能定位,自2017年生态环境部在全国组织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以下简称“两山”基地)评选工作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就大力支持、扶持承德市的生态创建工作,在生态环境部命名表彰的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两山”基地中,我省共四家单位获评,全省第一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兴隆县)和第一个“两山”基地(塞罕坝机械林场)均在承德。省直各有关部门在支持承德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方面均做了大量工作:

一、调研帮扶提升创建水平,纳入省级后备库

2020年下半年省生态环境厅对承德市进行摸底后,为加快推进承德市生态创建工作,除多次进行电话沟通、指导外,2021年3月22至26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带领专家到承德市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调研、帮扶,先后深入滦平县、围场县、隆化县进行实地查看和走访,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并就存在的相关问题提了整改意见和建议3月25日,在承德市组织召开了《承德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0-2025)》专家评审会。根据调研和整体达标情况,承德市和滦平县已纳入省级推选后备库,目前省生态环境厅正积极与生态环境部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参评名额,让更多达到条件的地区参评,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两山”基地的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持续给予资金政策支持,省直有关部门助推创建工作

承德是塞罕坝精神的发源地,承担着京津冀地区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障生态安全的重大责任。为此,省直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承德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助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产业循环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等各项建设指标提升、达标省财政厅2018-2020年,累计下达承德市省以上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1.37亿元,支持省政府确定的露天矿山整治、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业污染治理、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等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安排省以上水污染防治资金13.51亿元,统筹用于流域污染源治理、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项目;累计下达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3.02亿元,年均增幅33.72%,支持承德市持续推进改善承德市农村人居环境;累计下达省以上土壤污染防治资金0.1亿元,用于高风险区域农用地土壤污染深度调查和污染源排查与风险管控。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安排的中央和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5.65亿元中,支持承德市9.43亿元,占资金总数的36.76%,资金支持力度在全省各地市中排列前茅,2021年,将继续在专项资金方面对承德市给予大力支持。省发改委“十三五”期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7.9亿元,支持京津风沙治理、坝上地区植树造林、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污染防治等项目建设,并开展差异化评价考核,制定《张家口、承德市“两区”绿色发展差异化考核办法》,突出反映绿色发展成效,在对各市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和季度主要指标排位通报中,对两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进行绿色系数调整。省农业农村厅在隆化等县安排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7%;依托旱作农业地膜补贴项目推广使用0.01mm以上地膜,有效治理地膜白色污染;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全市监测点位全覆盖,受污染耕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今后还将在退耕还草还牧、减少化肥用量、推广新型农药、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指导承德市做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工作,2016—2018年度承德市均完成了省下达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下降目标任务,下一步,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指导承德市做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测算工作,推动承德市“十四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稳步下降。省水利厅加强对承德的水资源管理配置管理,全市用水总量从2016年的8.93亿立方米下降到2020年的7.65亿立方米,地下水开采总量从2016年的5.05亿立方米下降到2020年的3.69亿立方米;指导推进潘家口水库养鱼网箱清理工作,出境地表水质由劣V类提升至Ⅲ类;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承德市省级以上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资金3.08亿元,受益人口30.62万人,农村居民全部喝上了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饮用水,并安排省级以上资金3952万元,用于集中供水工程及其配套设施修缮、水质检测监测药剂及消毒剂购置等,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推进省际生态补偿实施,2018-2020年中央和河北、北京财政累计支持承德、张家口两市生态补偿及奖励资金合计19.80亿元,用于承德、张家口市相关县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工作,其中,仅承德市涉水计划投资6.07亿元。省林业和草原局2017年至2020年安排承德市省级以上林业草原投资44.83亿元,其中2020年为13.34亿元,并于今年重点安排张承地区坝上造林项目、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重点支持承德市完成营造林任务 137 万亩,同时还将在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方面,对承德市继续予以资金项目倾斜支持。

三、毫不松懈,继续做好支持工作

下一步,省直各有关部门将结合自身职能,继续支持和指导承德市的生态创建工作,尤其是省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服务力度,积极帮扶,在材料搜集整理、点位安排、现场准备等方面细心指导,精心扶持,全面推进,精益求精,争取今年承德市、滦平县分别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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