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名称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57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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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57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5-15 08:5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环办字〔2020〕79号

 

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578提案答复

 

李永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生态协同  绿色奥运”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立足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和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定位,坚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突出源头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加强区域战略合作,推动生态环保领域协同发展

一是坚持协同推进,生态环保联防联控不断深化。2015年12月,京津冀三地环保部门正式签署《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加强对大气、水、土壤污染统筹治理,标志着京津冀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发展节奏加快。京津冀三地在三省市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坚持把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作为重点合作内容。三地共同签订《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联合制定《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编制了《京津冀战略环境评价报告》,划定京津冀区域“三线一单”,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京津冀地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共同推进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

二是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制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和张家口首都“两区”建设规划等文件,建立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机制,指导相关市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气代煤”“电代煤”行动,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提供有力支撑。全面排查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5.56万家,3735个涉气项目和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

三是实施京津冀交界地区联合执法。建立相邻地区、市、县生态环境执法联合工作机制。河北承德与北京密云、怀柔以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畜禽养殖企业守法情况、“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流域环境污染隐患为检查重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加强一市两区环境执法的协调联动。保定与北京房山、廊坊大城与天津静海、北京通州、天津武清与廊坊市等交界地区陆续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共享执法信息,开展生态环境督查执法,共同打击交界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执法检查并督促整改涉气问题5.7万个,罚款金额4.94亿元。

二、推进生态保护与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扎扎实实去产能”的重要指示,努力实现绿色发展。围绕“淘汰落后、化解过剩、消减煤炭”,立足“壮大新兴、扩大三产、提升一产”,钢铁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6643”工程圆满收官,全省钢铁产能压减到2.13亿吨,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时期任务;保定率先建成“无钢市”,廊坊市钢铁冶炼能力提前一年实现“清零”;2019年,全省压减水泥343.3万吨,平板玻璃660万重量箱,焦炭319.8万吨。单位GDP能耗及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排放量下降幅度超过规划时间进度,二氧化硫排放量提前完成规划目标。 “三二一”产业结构持续巩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19年,全省完成18家城市重点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其中搬迁14家、关停4家;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0439辆,折合标准车76731辆,完成年度目标的176%。2019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降低到50.2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下降5.8%,提前实现《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2020年目标,空气质量为六年来最好,特别是2019年5-9月连续5个月PM2.5平均浓度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为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好水平。

三、快生态修复与建设,推进绿化造林工作

我省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科学绿化、因地制宜,不断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保领域率先突破。5年多来,全省完成营造林3932.5万亩,为打造京津冀生态支撑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原国家林业局2016年6月在张家口召开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率先突破推进会,并与京津冀三省市签署了《共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林业生态率先突破的框架协议》,成立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率先突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合作,推进京津冀生态率先突破。《协议》提出,通过实施协同合作,促进京津冀地区生态建设与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湿地功能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城乡绿化宜居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状况整体步入良性循环,建成全国生态修复环境改善示范区。2019年4月,《张家口市及承德坝上地区造林实施方案(2019-2022年)》批复实施。项目总投资34.9亿元,其中:中央补助21亿元,北京市安排5.2亿元,河北省安排8.7亿元,支持张家口市及承德坝上地区营造林建设209万亩。

四、逐步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一是推进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2017年6月,河北天津正式签订《关于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2016-2018年,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15亿元已全部到位,重点用于承德、唐山两市相关工作。我省推进黎河、沙河等跨境河流综合治理,滦河水质已明显改善,黎河桥、沙河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的Ⅲ类标准。2019年12月底,我省与天津市签订了《关于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第二期)。根据第二期协议,2019-2021年,天津市补偿资金原则上每年1亿元(根据考核结果据实拨付),我省财政安排资金每年1亿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政策申请,拨付我省用于引滦入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另外,协议实施期内,如考核断面总氮指标(以2019年为基准)降低,我省还可每年(2020年、2021年)多获得天津市补偿金1000万元。

二是推进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18年11月,我省与北京市签署了《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根据协议和实施方案,北京市统筹此前合作实施的生态清洁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农业节水(稻改旱)项目,原则上每年安排3亿元(当年预拨2亿元,下一年根据目标考核情况清算上一年资金),河北省每年安排1亿元,中央财政根据水质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每年安排3亿元,用于促进流域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截至目前,生态补偿资金支持承德市106947万元,支持张家口市63053万元,用于两市相关县的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工作。

三是完善生态补偿体系和长效补偿机制。目前,由国家有关部委牵头,正在开展包括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重要生态系统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内的生态保护补偿立法的专题研究。下一步,我省将配合国家部委做好相关专题研究,为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立法工作提供资料,协助国家完善生态补偿体系和长效补偿机制

五、构建京津冀生态协同发展的新型合作机制

关于李委员提出建立跨区域的环境合作协调机构,负责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政策的制定、实施及跨地区、跨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的设想很有见地。但是设立跨地区机构的事权在中央层面,我省将积极配合中央部委做好这方面工作的探索,力争有所突破,最大限度发挥生态环境合作协调机构的作用。

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省生态环境厅将努力完成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重点任务,积极保障北京举办冬奥会等重要国际会议,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保障首都蓝天碧水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

 

 

 

 

                          2020年4月16日

 

 

 

    领导签发:赵根喜

    联系人及电话:张万恒  0311-87800371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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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环办字〔2020〕79号

 

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578提案答复

 

李永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生态协同  绿色奥运”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立足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和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定位,坚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突出源头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加强区域战略合作,推动生态环保领域协同发展

一是坚持协同推进,生态环保联防联控不断深化。2015年12月,京津冀三地环保部门正式签署《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加强对大气、水、土壤污染统筹治理,标志着京津冀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发展节奏加快。京津冀三地在三省市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坚持把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作为重点合作内容。三地共同签订《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联合制定《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编制了《京津冀战略环境评价报告》,划定京津冀区域“三线一单”,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京津冀地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共同推进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

二是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制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和张家口首都“两区”建设规划等文件,建立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机制,指导相关市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气代煤”“电代煤”行动,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提供有力支撑。全面排查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5.56万家,3735个涉气项目和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

三是实施京津冀交界地区联合执法。建立相邻地区、市、县生态环境执法联合工作机制。河北承德与北京密云、怀柔以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畜禽养殖企业守法情况、“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流域环境污染隐患为检查重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加强一市两区环境执法的协调联动。保定与北京房山、廊坊大城与天津静海、北京通州、天津武清与廊坊市等交界地区陆续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共享执法信息,开展生态环境督查执法,共同打击交界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执法检查并督促整改涉气问题5.7万个,罚款金额4.94亿元。

二、推进生态保护与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扎扎实实去产能”的重要指示,努力实现绿色发展。围绕“淘汰落后、化解过剩、消减煤炭”,立足“壮大新兴、扩大三产、提升一产”,钢铁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6643”工程圆满收官,全省钢铁产能压减到2.13亿吨,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时期任务;保定率先建成“无钢市”,廊坊市钢铁冶炼能力提前一年实现“清零”;2019年,全省压减水泥343.3万吨,平板玻璃660万重量箱,焦炭319.8万吨。单位GDP能耗及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排放量下降幅度超过规划时间进度,二氧化硫排放量提前完成规划目标。 “三二一”产业结构持续巩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19年,全省完成18家城市重点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其中搬迁14家、关停4家;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0439辆,折合标准车76731辆,完成年度目标的176%。2019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降低到50.2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下降5.8%,提前实现《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2020年目标,空气质量为六年来最好,特别是2019年5-9月连续5个月PM2.5平均浓度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为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好水平。

三、快生态修复与建设,推进绿化造林工作

我省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科学绿化、因地制宜,不断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保领域率先突破。5年多来,全省完成营造林3932.5万亩,为打造京津冀生态支撑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原国家林业局2016年6月在张家口召开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率先突破推进会,并与京津冀三省市签署了《共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林业生态率先突破的框架协议》,成立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率先突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合作,推进京津冀生态率先突破。《协议》提出,通过实施协同合作,促进京津冀地区生态建设与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湿地功能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城乡绿化宜居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状况整体步入良性循环,建成全国生态修复环境改善示范区。2019年4月,《张家口市及承德坝上地区造林实施方案(2019-2022年)》批复实施。项目总投资34.9亿元,其中:中央补助21亿元,北京市安排5.2亿元,河北省安排8.7亿元,支持张家口市及承德坝上地区营造林建设209万亩。

四、逐步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一是推进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2017年6月,河北天津正式签订《关于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2016-2018年,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15亿元已全部到位,重点用于承德、唐山两市相关工作。我省推进黎河、沙河等跨境河流综合治理,滦河水质已明显改善,黎河桥、沙河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的Ⅲ类标准。2019年12月底,我省与天津市签订了《关于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第二期)。根据第二期协议,2019-2021年,天津市补偿资金原则上每年1亿元(根据考核结果据实拨付),我省财政安排资金每年1亿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政策申请,拨付我省用于引滦入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另外,协议实施期内,如考核断面总氮指标(以2019年为基准)降低,我省还可每年(2020年、2021年)多获得天津市补偿金1000万元。

二是推进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18年11月,我省与北京市签署了《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根据协议和实施方案,北京市统筹此前合作实施的生态清洁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农业节水(稻改旱)项目,原则上每年安排3亿元(当年预拨2亿元,下一年根据目标考核情况清算上一年资金),河北省每年安排1亿元,中央财政根据水质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每年安排3亿元,用于促进流域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截至目前,生态补偿资金支持承德市106947万元,支持张家口市63053万元,用于两市相关县的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工作。

三是完善生态补偿体系和长效补偿机制。目前,由国家有关部委牵头,正在开展包括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重要生态系统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内的生态保护补偿立法的专题研究。下一步,我省将配合国家部委做好相关专题研究,为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立法工作提供资料,协助国家完善生态补偿体系和长效补偿机制

五、构建京津冀生态协同发展的新型合作机制

关于李委员提出建立跨区域的环境合作协调机构,负责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政策的制定、实施及跨地区、跨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的设想很有见地。但是设立跨地区机构的事权在中央层面,我省将积极配合中央部委做好这方面工作的探索,力争有所突破,最大限度发挥生态环境合作协调机构的作用。

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省生态环境厅将努力完成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重点任务,积极保障北京举办冬奥会等重要国际会议,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保障首都蓝天碧水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

 

 

 

 

                          2020年4月16日

 

 

 

    领导签发:赵根喜

    联系人及电话:张万恒  0311-87800371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