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 ||
| 发布机构 | 法规与标准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5-00336 |
| 主题分类 | 年度报告、工作总结 | 文号 |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2023年以来,我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和主体工程,紧紧围绕2023年法治建设任务目标,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突出制度创新、法律执行,统筹规范执法、全面普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坚持政治站位,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推动落实。
(一)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我厅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培训,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处级轮训班,专门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讲、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参加“宪法宣传周”活动,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
(二)充分发挥厅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多次召开党组会、厅务会、厅长专题会,对专项执法、加强普法、制度创新等法治建设任务进行部署,对大气、水、土壤等专项领域规划方案、办法意见等重要文件集体研究,专门制定2023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法治工作重点,部署依法治污任务,有步骤有计划推进法治建设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落地落实。
二、坚持制度引领,着力健全依法治污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事项清单,对规范性文件管理事项实施清单式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对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我厅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应备尽备、有件必备。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在制定重大决策文件过程中,严格执行决策启动、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依法公开等法定程序,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质量和水平。
三、严格制度执行,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依法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取得新突破。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深入实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重型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大气污染深度治理等攻坚行动,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排名保持在全国重点城市“后十”之外。
(二)依法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取得新成果。坚持“三水”统筹、分区施策、分类指导、科学治理,扎实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12月底,全省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0%以上,无Ⅴ类及以下水质断面,邯郸沁河(复兴区段)、唐山国际旅游岛及龙岛区域获评第二批全国美丽河湖、美丽海湾。
(三)依法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取得新成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所有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全部落实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全面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实现清理存量、动态随清。
四、坚持严格监管,切实提高生态环境制度实施效能
(一)深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改革。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建立贯通省市县三级的智慧环保执法平台,出台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规程,实现“线索核查、入企审批、申诉审核、自由裁量、处理处罚”的全流程线上办理。
(二)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生态环境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裁量情节,明确从重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处罚情形,保障依法依规、罚当其过。
(三)严格依法打击违法行为。推进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高效衔接,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以及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动。
五、推进普法宣传,广泛凝聚尊法守法社会共识
(一)开展普法帮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执什么法普什么法”的要求,动态更新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方式和渠道,进一步提升学法普法实效。制定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的工作指引,明确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各环节,融入普法要素和任务,强化执法、办案全过程协同普法。
(二)提升普法效能。结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动态更新生态环境系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内容涵盖宪法、民法典、生态环境保护及行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将法治学习列为厅党组会重要议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国旗法、行政处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发布八批74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
(三)强化普法宣传实效。充分利用厅网站、“河北生态环境发布”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等宣传平台,通过法规标准、政策解读、冀环要闻、生态环境普法等栏目,向公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和工作动态。与省司法厅、省法宣办联合开展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借助六五环境日现场活动,增加法治元素,组织14名普法志愿者,围绕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录制普法音频,依托河北广播电视台交通频率连续播放,扩展宣传渠道,精准普法宣传。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专题学习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行政复议法,,组织线上旁听庭审活动,参加现场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2024年,我厅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部署要求,制长期坚持、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着力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高效的实施体系、严格的监督体系、有力的保障体系,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依法治污,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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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法规与标准处 时间:2024-01-30
2023年以来,我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和主体工程,紧紧围绕2023年法治建设任务目标,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突出制度创新、法律执行,统筹规范执法、全面普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坚持政治站位,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推动落实。
(一)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我厅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培训,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处级轮训班,专门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讲、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参加“宪法宣传周”活动,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
(二)充分发挥厅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多次召开党组会、厅务会、厅长专题会,对专项执法、加强普法、制度创新等法治建设任务进行部署,对大气、水、土壤等专项领域规划方案、办法意见等重要文件集体研究,专门制定2023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法治工作重点,部署依法治污任务,有步骤有计划推进法治建设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落地落实。
二、坚持制度引领,着力健全依法治污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事项清单,对规范性文件管理事项实施清单式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对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我厅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应备尽备、有件必备。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在制定重大决策文件过程中,严格执行决策启动、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依法公开等法定程序,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质量和水平。
三、严格制度执行,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依法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取得新突破。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深入实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重型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大气污染深度治理等攻坚行动,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排名保持在全国重点城市“后十”之外。
(二)依法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取得新成果。坚持“三水”统筹、分区施策、分类指导、科学治理,扎实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12月底,全省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0%以上,无Ⅴ类及以下水质断面,邯郸沁河(复兴区段)、唐山国际旅游岛及龙岛区域获评第二批全国美丽河湖、美丽海湾。
(三)依法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取得新成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所有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全部落实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全面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实现清理存量、动态随清。
四、坚持严格监管,切实提高生态环境制度实施效能
(一)深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改革。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建立贯通省市县三级的智慧环保执法平台,出台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规程,实现“线索核查、入企审批、申诉审核、自由裁量、处理处罚”的全流程线上办理。
(二)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生态环境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裁量情节,明确从重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处罚情形,保障依法依规、罚当其过。
(三)严格依法打击违法行为。推进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高效衔接,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以及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动。
五、推进普法宣传,广泛凝聚尊法守法社会共识
(一)开展普法帮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执什么法普什么法”的要求,动态更新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方式和渠道,进一步提升学法普法实效。制定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的工作指引,明确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各环节,融入普法要素和任务,强化执法、办案全过程协同普法。
(二)提升普法效能。结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动态更新生态环境系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内容涵盖宪法、民法典、生态环境保护及行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将法治学习列为厅党组会重要议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国旗法、行政处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发布八批74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
(三)强化普法宣传实效。充分利用厅网站、“河北生态环境发布”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等宣传平台,通过法规标准、政策解读、冀环要闻、生态环境普法等栏目,向公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和工作动态。与省司法厅、省法宣办联合开展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借助六五环境日现场活动,增加法治元素,组织14名普法志愿者,围绕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录制普法音频,依托河北广播电视台交通频率连续播放,扩展宣传渠道,精准普法宣传。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专题学习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行政复议法,,组织线上旁听庭审活动,参加现场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2024年,我厅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部署要求,制长期坚持、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着力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高效的实施体系、严格的监督体系、有力的保障体系,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依法治污,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