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 ||
| 发布机构 | 法规与标准处 | 索引号 | 0218077J/2025-00335 |
| 主题分类 | 年度报告、工作总结 | 文号 |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
| 效力状态 | |||
2022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生态环境厅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依法行政,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坚持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厅党组理论学习要点,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多次召开厅党组会、厅务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将法治学习列为厅党组会重要议题。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和多期法律知识讲座,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结合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安排部署依法治污,制定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强化考核引领,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对各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制度引领,健全依法治污法规标准体系。7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作为全国首部港口污染防治省级地方法规,系统构建了我省港口污染防治新制度;9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为促进我省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供法治保障,筑牢固废污染物防治依法治理新基石。研究制定《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核查与监测技术指南》《大型活动碳中和技术评价规范》《河北省重点企业六氟化硫排放核算和报告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报告编制规范》《液氨贮存使用单位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规范》等5项地方标准,修订《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启动火电厂、石灰、砖瓦、耐火材料等4项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
三、坚持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取得历史性突破。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扬尘面源污染治理等7个专项行动。圆满完成重点时段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任务,紧盯空气质量保障目标,强力推进冬奥会、冬残奥会赛前攻坚和赛时管控措施,全面兑现申奥承诺。碧水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突出抓好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全流域推行“六无”标准。突出抓好京津水源安全保障,积极推动流域联防联控。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比例保持78%以上,Ⅴ类断面全部清零。净土保卫战取得突出进展。加强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管控修复,开展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推动实施耕地周边历史遗留污染源调查处理及在产企业源头防控项目。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存量清零,动态随清。
四、坚持严格监管,切实提高生态环境制度实施效能。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发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明确25种轻微违法免罚情形,推行“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监管执法新模式,对伪造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监管、超标排污等严重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生态环境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组织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执法、打击重点行业自动监控数据造假、“退后十”专项帮扶、省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执法帮扶、汛期重点涉水企业专项帮扶、大运河沿线执法等专项行动。
五、坚持学用结合,广泛凝聚尊法守法社会共识。组织开展环保“两进三送”活动,常态化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守责。在行政审批、绩效考核等环节,融入普法要素和任务,强化执法、办案全过程协同普法,定期发布典型案件,加大以案释法普法力度,推进普法常态化。动态更新学法清单,组织多期法律知识线上培训及宪法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等知识考试,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治污能力水平。充分利用“河北生态环境发布”“河北生态环境执法发布”等宣传平台,通过政策解读、主题活动等方式,向公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首次与省司法厅、省法宣办联合开展“6·5”环境日普法宣传,组织开展“12·4”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动形成浓厚生态环境法治氛围。
下一步,我厅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安排部署,解放思想、奋发进取,进一步推进制度集成创新,完善法规标准体系,丰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供给,强化法治实施保障,严格执法监管,加强法治监督,促进制度实施协同增效,为燕赵大地展现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景象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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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法规与标准处 时间:2023-01-30
2022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生态环境厅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依法行政,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坚持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厅党组理论学习要点,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多次召开厅党组会、厅务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将法治学习列为厅党组会重要议题。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和多期法律知识讲座,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结合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安排部署依法治污,制定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强化考核引领,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对各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制度引领,健全依法治污法规标准体系。7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作为全国首部港口污染防治省级地方法规,系统构建了我省港口污染防治新制度;9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为促进我省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供法治保障,筑牢固废污染物防治依法治理新基石。研究制定《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核查与监测技术指南》《大型活动碳中和技术评价规范》《河北省重点企业六氟化硫排放核算和报告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报告编制规范》《液氨贮存使用单位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规范》等5项地方标准,修订《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启动火电厂、石灰、砖瓦、耐火材料等4项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
三、坚持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取得历史性突破。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扬尘面源污染治理等7个专项行动。圆满完成重点时段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任务,紧盯空气质量保障目标,强力推进冬奥会、冬残奥会赛前攻坚和赛时管控措施,全面兑现申奥承诺。碧水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突出抓好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全流域推行“六无”标准。突出抓好京津水源安全保障,积极推动流域联防联控。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比例保持78%以上,Ⅴ类断面全部清零。净土保卫战取得突出进展。加强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管控修复,开展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推动实施耕地周边历史遗留污染源调查处理及在产企业源头防控项目。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存量清零,动态随清。
四、坚持严格监管,切实提高生态环境制度实施效能。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发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明确25种轻微违法免罚情形,推行“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监管执法新模式,对伪造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监管、超标排污等严重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生态环境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组织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执法、打击重点行业自动监控数据造假、“退后十”专项帮扶、省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执法帮扶、汛期重点涉水企业专项帮扶、大运河沿线执法等专项行动。
五、坚持学用结合,广泛凝聚尊法守法社会共识。组织开展环保“两进三送”活动,常态化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守责。在行政审批、绩效考核等环节,融入普法要素和任务,强化执法、办案全过程协同普法,定期发布典型案件,加大以案释法普法力度,推进普法常态化。动态更新学法清单,组织多期法律知识线上培训及宪法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等知识考试,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治污能力水平。充分利用“河北生态环境发布”“河北生态环境执法发布”等宣传平台,通过政策解读、主题活动等方式,向公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首次与省司法厅、省法宣办联合开展“6·5”环境日普法宣传,组织开展“12·4”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动形成浓厚生态环境法治氛围。
下一步,我厅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安排部署,解放思想、奋发进取,进一步推进制度集成创新,完善法规标准体系,丰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供给,强化法治实施保障,严格执法监管,加强法治监督,促进制度实施协同增效,为燕赵大地展现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景象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