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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398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机构 土壤生态环境处 索引号 0218077J/2023-00135
主题分类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效力状态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398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3-03-15 11:37 信息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省农业农村厅

    现就马振林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加强基层人才引进、壮大农村产业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建设美丽乡村、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生态工程,坚持以生活污水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构建分类治理、综合利用、长效运营的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机制,助力打造生态宜居和美乡村。

    一、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污水治理模式。立足我省农村实际,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能耗低、经济可行,且适合农村特点的污水治理模式在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满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的同时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周边农村延伸,鼓励在城镇近郊的村庄污水纳入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人口密集度高、经济发展好、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原村庄,采取管网集中归集、终端无害化处置等集中治理模式;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平原村庄,实施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模式不具备集中收集处理、水量小的山区,采取户用化粪池等分散治理模式,统筹推进村庄污水分散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二、完善机制,有效保障设施稳定运行为加强设施常态长效运营,结合我省实际并参考其他省份的经验,2022年,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并对设施运维护、监督考核、资金保障等内容作了规定,县级人民政府要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护费用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高农户自觉参与的积极性,保障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效用。全省各地积极组织探索,着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积极探索、主动担当,积极构建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营管护体系切实有效解决农村污水排放问题,进一步提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3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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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

    现就马振林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加强基层人才引进、壮大农村产业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建设美丽乡村、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生态工程,坚持以生活污水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构建分类治理、综合利用、长效运营的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机制,助力打造生态宜居和美乡村。

    一、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污水治理模式。立足我省农村实际,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能耗低、经济可行,且适合农村特点的污水治理模式在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满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的同时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周边农村延伸,鼓励在城镇近郊的村庄污水纳入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人口密集度高、经济发展好、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原村庄,采取管网集中归集、终端无害化处置等集中治理模式;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平原村庄,实施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模式不具备集中收集处理、水量小的山区,采取户用化粪池等分散治理模式,统筹推进村庄污水分散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二、完善机制,有效保障设施稳定运行为加强设施常态长效运营,结合我省实际并参考其他省份的经验,2022年,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并对设施运维护、监督考核、资金保障等内容作了规定,县级人民政府要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护费用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高农户自觉参与的积极性,保障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效用。全省各地积极组织探索,着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积极探索、主动担当,积极构建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营管护体系切实有效解决农村污水排放问题,进一步提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3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