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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52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机构 土壤生态环境处 索引号 0218077J/2023-00133
主题分类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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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52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3-03-15 11:29 信息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省乡村振兴局:

    现就姜青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面源污染、垃圾污水治理力度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近年来,生态环境厅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加大农村污水、农村面源治理力度,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打造生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一、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先后编制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河北省2022年20项民生工程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保障措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工作专班,召开推进视频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同农村厕所改造衔接。认真组织开展村庄污水治理状况调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选择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集中处理设施或分散处理设施,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农村厕所改造、尾水资源化利用。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并对设施运行维护、监管考核、资金保障等内容作了规定,并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费用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障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效用。

    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持续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严格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监管,推进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利用,保持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在全省建设100个全程绿色防控示范区,核心示范面积超过150万亩,辐射带动达2600万亩,核心示范区化学农药减量达30%以上,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开展农膜回收和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提高主要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2%。

    三、积极组织项目谋划

    近年来,我厅持续加大农村环境整治类项目谋划力度,多渠道统筹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0-2022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共10.3亿元,全部用于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2年4月联合印发《关于运用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优势,设立专项贷款用于支持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2022年新增完成污水治理村庄2947个,完成年度任务的142.4%,累计完成治理村庄20273个,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部署要求,在巩固工作成果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突出重点区域,优选治理模式,制定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年度治理计划,重点推进大运河沿线村庄和入海河流沿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同时,进一步健全集中式处理设施长效运行管护机制,组织开展日处理2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运行水平提升行动,全面排查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整治设施破损停运、管网配套不到位、出水水质不达标等问题,确保现有设施发挥应有效益,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新贡献。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3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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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省乡村振兴局:

    现就姜青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面源污染、垃圾污水治理力度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近年来,生态环境厅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加大农村污水、农村面源治理力度,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打造生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一、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先后编制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河北省2022年20项民生工程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保障措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工作专班,召开推进视频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同农村厕所改造衔接。认真组织开展村庄污水治理状况调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选择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集中处理设施或分散处理设施,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农村厕所改造、尾水资源化利用。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面的职责,并对设施运行维护、监管考核、资金保障等内容作了规定,并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费用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障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效用。

    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持续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严格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监管,推进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利用,保持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在全省建设100个全程绿色防控示范区,核心示范面积超过150万亩,辐射带动达2600万亩,核心示范区化学农药减量达30%以上,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开展农膜回收和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提高主要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2%。

    三、积极组织项目谋划

    近年来,我厅持续加大农村环境整治类项目谋划力度,多渠道统筹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0-2022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共10.3亿元,全部用于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2年4月联合印发《关于运用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优势,设立专项贷款用于支持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2022年新增完成污水治理村庄2947个,完成年度任务的142.4%,累计完成治理村庄20273个,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部署要求,在巩固工作成果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突出重点区域,优选治理模式,制定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年度治理计划,重点推进大运河沿线村庄和入海河流沿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同时,进一步健全集中式处理设施长效运行管护机制,组织开展日处理2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运行水平提升行动,全面排查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整治设施破损停运、管网配套不到位、出水水质不达标等问题,确保现有设施发挥应有效益,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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